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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面对消费陷阱,监管推诿塞责无异于合谋

查看信息来源】   11-29 6:17:04  
消费者】【监管部门

  最近,很多消费者投诉从事演出票务销售服务的大河票务网收钱无票却又不退钱的问题,甚至有消费者等待两年仍未收到退钱。仅在某单一投诉平台,对于大河票务网的投诉量已超2.2万条,近30天的投诉量超200条,投诉理由大多为“拖延退钱”“退钱不处理”等。

  曾有消费者的投诉获得属地主管部门 郑州市 文化 广电 和旅游局受理,但十多日都迟迟未收到回复。也有消费者报案,郑州警方只是向消费者提供了商家的电话号码,消费者据此联系到大河票务网,得到三日退钱的承诺,但也木有后话。

  《文化市场举报办理规范》规定,对决定予以受理的举报,且应当由本部门办理的,执法部门应当在接到举报后两个工作日内,由具体业务部门或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核查或远程勘验。同时,对举报人明确要求回复的举报,执法部门应当在初步调查后两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大多数消费者的退钱进度被大河票务网一再拖延时,采取的首要行动便是与该网站沟通,沟通无果才寻求监管职能部门的帮助,遗憾的是,当地市场监管、文化 广电 和旅游、12345等相关部门来回“踢皮球”,就是没有人来处理问题。

  单个消费者涉及的票款可能不算多,但据媒体透露,大河票务网母公司河南翰卓文化流传有限公司曾屡次被监管职能部门处罚,事由包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未经批准,私自出售演出门票”“变更节目未重新报批”等,如此多的不良记录,包含仅一个平台就有超过2万条投诉,难道都还不足以引发监管职能部门严肃对待?

  无独有偶,最近,2000多家企业假借正规保险公司名义违规销售所谓“统筹险”事件引发关注,被坑车主遇事故无法得到理赔。记者就此咨询多个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为,这些公司实质上已经涉嫌非法从事金融业务,应由专业金融监管机构负责。地方金融监管职能部门则表示只能监管合规持牌保险企业,此类“统筹公司”不在其监管职责内。而其中一家企业注册地所在的山东潍坊12345热线职员甚至直接称该企业为“诈骗组织”,建议受害者报警,警方职员则称该公司没有跑路,警方可以联系到对方并要求其退钱,但很难定性为诈骗。

  兜了一圈的结果是对此类企业此类行为似乎毫无办法。

  对于消费者而言,网络交易无实体、线上完成的特征使得他们在遭遇不公时更易处于弱势地位,维护权益成本往往比所维护的利益还要高。一些消费者传承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观念,愿意投诉至监管职能部门的已是少数,更别说走向诉讼阶段。假如监管职能部门也冷眼旁观,对市场秩序的矫正便就此结束了,消费者权益被侵害、营商生态环境被破坏、政府权威和权威受损,一场多输局面就此形成。

  一个良性的消费市场,需要卖方、买方、监管方协作才能实现,不论是假冒正规保险公司名义销售非法商业保险产品,还是卖票的收钱无票还拒绝退钱,都是显而易见的商业不诚信甚至犯法行为,监管职能部门有责任进行约束。如果对于明显的非法行为都撒手不管或互相推诿,还谈啥优化消费环境、释放消费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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