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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永悦】ST永悦再起风波!泄露签订、解除合同信息,实控人被罚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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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晚间,ST永悦(603879.SH)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翔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陈翔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涉嫌泄露内幕信息,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拟决定对陈翔处以400万元罚款。
南财快讯记者了解到, 永悦科技 曾搭上低空经济概念风口,于3月12日至3月21日连续出现8个涨停板。彼时,该公司却提示多项风险,包含公司2023年度预计亏损;公司 无人机 合同履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英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比例为98.94%,质押比例较高等。截至12月4日收盘,ST永悦最新股票价格为4.13元/股,总市值14.8亿元人民币。
两次涉嫌泄露内幕信息
《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显示, 永悦科技 及盐城永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在河南开展 无人机 业务并签订相关合同,属于规定的重大事件,公开前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23年5月31日至8月28日。陈翔作为 永悦科技 当时担任老总,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时间不晚于2023年5月31日。
监管认定,陈翔于2023年5月认识了李某。2023年5月至6月,李某我们时常与陈翔联系并到访永悦智能工厂,了解公司业务情况及商业模式。不晚于6月14日,陈翔向李某泄露签订合约内幕信息。6月23日,陈翔再次向李某泄露签订合约内幕信息。
2023年9月18日, 永悦科技 发布《关于重大合同解除的公告》,披露了《销售合同》解除及双方合作终止等情况。永悦智能与 平舆县 畅达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3亿元《销售合同》,属于证券法规定的重大事件,该重大合同解除事项属于重大事件的重大进展,该进展公开前构成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23年9月11日至9月18日。陈翔作为 永悦科技 当时担任老总,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时间不晚于2023年9月11日。
监管认定,9月13日上午12时57分左右,陈翔在通话中向付某言泄露解除合约内幕信息。
基于上述违法事实,根据证券法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陈翔处以400万元罚款,其中,针对签订合约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的犯法行为罚款300万元人民币,针对解除合约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的犯法行为罚款100万元。
此前已经被留置并立案
值得强调的是,此前,ST永悦实控人已连续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今年4月2日,ST永悦发布公告称,公司实控人、老总陈翔因涉嫌信息披露非法,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陈翔立案。
4月29日,ST永悦再次公告,陈翔因涉嫌证券市场内幕交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陈翔立案。同时,公司收到《行政处理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江苏证监局拟对陈翔采取5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随后,陈翔很快辞去了老总职务。5月30日晚间,ST永悦发布公告表示已于日前收到公司老总陈翔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翔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叁届董事会董事、老总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召集人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上述职务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而在11月24日晚间,公司又公告称,收到控股股东江苏华英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来的 盐城市 大丰区监察委员会签发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翔的留置通知书和立案通知书。
公开资料显示,陈翔今年46岁,2015年11月至2017年5月,任鸿华融资租赁(江苏)有限公司老总,2017年6月直到今天,任江苏华英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老总。2021年2月至2024年5月,任上市公司ST永悦老总。
截至三季度末,ST永悦的控股股东为江苏华英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6215.95万股公司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17.30%,陈翔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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