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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永悦】400万!这家A股实控人被罚
【查看信息来源】 12-4 20:05:31
【导读】因涉嫌泄露内幕信息,ST永悦实际控制人被处以400万元罚款
12月4日晚间,ST永悦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翔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因泄露内幕信息,陈翔被处以400万元罚款。
ST永悦实控人泄露内幕信息
12月4日晚间,ST永悦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翔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
此前,4月28日,因涉嫌证券市场内幕交易,ST永悦实际控制人陈翔曾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陈翔立案。
此次公告披露了内幕信息的形成与公开过程。
公告显示, 永悦科技 及盐城永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悦智能)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在河南开展 无人机 业务并签订相关合同,属于重大事件,公开前属于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23年5月31日至8月28日。陈翔作为 永悦科技 当时担任老总,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时间不晚于2023年5月31日。
陈翔于2023年5月认识了李某。2023年5月至6月,李某我们时常与陈翔联系并到访永悦智能工厂,了解公司业务情况及商业模式。不晚于6月14日,陈翔向李某泄露上述内幕信息。6月23日,陈翔再次向李某泄露相关内幕信息。
另外在2023年9月18日, 永悦科技 发布《关于重大合同解除的公告》,披露了《销售合同》解除及双方合作终止等情况。永悦智能与 平舆县 畅达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3亿元《销售合同》属于重大事件,该重大合同解除事项属于重大事件的重大进展,根据有关规定,该进展构成应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公开前构成内幕信息。
上述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23年9月11日至9月18日。陈翔作为 永悦科技 当时担任老总,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时间不晚于2023年9月11日。
然而,2023年9月13日上午,陈翔在通话中向付某言泄露上述内幕信息。
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陈翔泄露内幕信息,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三条第壹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一条第壹款所述违法情形。依据有关规定,陈翔被处以400万元罚款。
ST永悦表示,上述《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所涉主体为陈翔及其有关人员,与公司无关,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情况无直接影响,且不涉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
陈翔辞去老总等职务
今年以来,ST永悦的负面消息不断。
8月29日,上海证交所对 永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暨当时担任老总陈翔及相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罚。涉及的违规行为包含公司重大合同临时公告存在误导性陈述、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而在此之前,陈翔因个人原因辞去ST永悦第叁届董事会董事、老总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召集人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ST永悦表示,鉴于公司老总陈翔离职,为更好保证公司及董事会运行,公司将尽快完成老总补选工作。但直到今天,ST永悦的老总一职仍空缺。
截至5月30日,陈翔不直接持有ST永悦任何股份,但陈翔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英77.75%的股份,江苏华英持有ST永悦6215.95万股。
公开资料显示,ST永悦专注于不饱和聚酯树脂为主的合成树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营合成树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含不饱和聚酯树脂、聚氨酯和可发性聚苯乙烯等。
12月4日收盘,ST永悦股票价格报4.13元,总市值为15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