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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运】永泰运收监管函 - 财报信披不准确、未按规定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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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运】【2023】【深交所】【股票上市】【知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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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6日,深圳证交所下发关于对 永泰运 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永泰运 ”或“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监察管理函。深交所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事实: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未按规定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交所公告截图

  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未按规定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监管函透露,根据宁波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56号), 永泰运 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一、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永泰运 于2024年4月10日和2024年8月28日先后2次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过失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显示, 永泰运 前期部分化工品贸易业务及普货出口业务收入确认方法存在过失,该类业务应按“净额法”核算, 永泰运 错误使用“总额法”核算。前述会计过失造成 永泰运 2023年一季度报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同时多计47,216,381.95元,占当期调整前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比率分别为8.94%、9.83%;2023年半年度报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同时多计161,277,519.76元,占当期调整前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比率分别为13.41%、14.91%;2023年三季度报告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同时多计257,296,692.64元,占当期调整前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比率分别为13.41%、14.91%。 永泰运 2023年第壹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二、未按规定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永泰运 2022年度业绩预告的重大事项,未填写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第六条第壹款、第七条第壹款、第十条第壹款的规定。

   永泰运 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2.3.4及《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2.1.1条的规定。

  陈永夫作为 永泰运 老总、总经理,未能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第1.4条、第4.3.5条及《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2.1.2条、第4.3.5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夏俊清作为 永泰运 当时担任财务总监,未能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2.1.2条、第4.3.5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一负有责任;董事会秘书韩德功未能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4.4.2条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二负有责任。

  深交所希望 永泰运 及全体董事、监事、顶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 永泰运 及全体董事、监事、顶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资金流趋紧, 永泰运 拟向实控人夫妇募资不超4亿元“补血”,上年定增已告吹

  此前12月4日晚间, 永泰运 发布公告,公司拟以18.52元/股的价钱向永泰投资发行股份募资不超4亿元人民币,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告显示,永泰投资系 永泰运 实际控制人陈永夫、金萍夫妇控制的合伙公司。

  本次发行前,陈永夫、金萍夫妇合计拥有 永泰运 3855万股股票的表决权,占该公司表决权的比率为37.95%。本次发行完成后,陈永夫、金萍夫妇将拥有 永泰运 6014万股股票的表决权,占该公司表决权比例为48.82%。

   永泰运 表示,公司通过本次发行补充流动资金,可以优化资本结构,增强资金实力,减轻财务负担,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所造成的钱财需求。

  记者了解到,早在2023年7月, 永泰运 就曾计划向实控人定增募资。彼时, 永泰运 公告,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总额不高于5亿元人民币,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陈永夫。

  不过,该次定增未能成功。2024年3月, 永泰运 发布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永泰运 表示,公司自公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以来,一直与相关各方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经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公开资料显示, 永泰运 是一家主营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的现代服务企业。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发行价格为30.46元/股。

  上市次年, 永泰运 业绩“变脸”,营业收入净利同比分别减少26.99%、48.97%。

  2024年前三季度, 永泰运 增收不增利,实现营业收入29.8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8.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收入9048.71万元人民币,同比减少36.19%。

  值得注意的是,前三季度, 永泰运 经营活动引发的钱财流量净额为-8.67亿元人民币,同比骤降373.89%。公司投资活动引发的钱财流量净额亦为负,净流出4962.56万元。

  这时, 永泰运 在发行预案中透露,随着公司顺应行业向供应链服务商转型发展趋势,公司对日常营运资金需求增加,资产负债率不断上升。2021年末至2024年9月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2.72%、20.43%、52.06%和53.93%,除2022年上市融资当年下降外,2023年末和2024年9月末显现较快的上升趋势。

   永泰运 强调,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筹资活动资金流入将大幅增加,营运资金将得到补充。本次发行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增加未来经营活动引发的钱财流量,改善总体资金流量状况,为业务稳健发展奠基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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