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大常委会近日发布公告,《南通市养老服务条例》已经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条例规定,老年人住院期间子女可享带薪护理假。条例将于明年3月1日起施行。此前江苏省出台的养老服务条例规定,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住院期间,独生子女每年可享受很多于5天的带薪护理假。此次南通市在现有政策基础上,取消了“独生子女”等限制条件,明确老年人住院期间,子女每年享受累计很多于5天的带薪护理假,同时鼓励用人单位提供便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