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洞察
【杀蝗剂】AI合成诈骗如-蝗灾-,防治要有更猛的-杀蝗剂-
【查看信息来源】 12-16 16:44:4112月15日,“微信珊瑚安全”公众号发布《关于打击利用AI仿冒知名人士进行营销宣传的公告》:近期有媒体透露网络存在利用AI技术仿冒名人进行不妥营销的现象,微信赶快从严打击了一批利用AI仿冒知名人士进行不妥营销、恶意博取流量的违规行为,并针对相关情况开展专项治理;直到今天,累计处置内容532条,关闭账号209个。
公告所指的不妥营销包含张文宏医师被代言某蛋白棒事件。有网友反映:家中老人在网络卖货视频中,看到了张文宏医师在卖一种蛋白棒,老人信以为真,不仅下单还转发多个群聊。经核对,该视频是利用AI技术合成的。
面对这种情景,张文宏医师表现出了无奈。这位可以对许多病毒挥斥方遒的良心医者,此时却拔剑四顾心茫然。他对媒体表示:“这些假的AI合成信息就像蝗灾一样,一次又一次发生,像漫天飞过来的蝗虫一样害人。其实,从平台投诉结果来看,我认为最终也难以处理问题。”
张文宏的“无奈”彰显出投诉和维护权益方面的“无门”“无力”。一是,“这样的卖货账号不止一个,且始终在变,屡次向平台投诉但屡禁不绝”;二是,“报警总要有个对象对吧,现在报警报谁呢?他一天换一个账号,而且全是虚拟的,我向谁报警?”如此...。
真的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么?肯定不是。最基本的还在于加强防范措施和处罚力度。很多措施没有真正落实到位,成效也就大打折扣。
在网络信息发布和流传的进程中,会有许多“敏感词”,知名人士和生命健康联系在一起,就会更加“敏感”。如果真正把“过滤网”织紧织密,就可以把类似现象消灭在早期,而不是等到用户举报才处理。这在技术上是完全行得通的,缺少的是积极有效作为。
一些平台非不能也,却以信息海量为借口实不为也。如果一些平台可以从中获取利益,那就更少了有效作为的动力。
积极有效作为同样是公安机关的职责。今年初以来,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净网2024”专项行动,截至10月底,全国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已办理网络谣言类案件2.7万余起,依法查处诽谤传谣网民3.1万余人,依法关停非法账号19.9万余个,清理网络谣言信息156.2万余条。
网络信息谣言是一个比较宽泛、与时俱进的概念,对人们生命健康造成危害的表现同样是网络信息谣言,也应该在公安机关的严厉惩戒范围之内。
更锋利的利剑是对相关犯罪表现的刑事处罚。类似张文宏被代理蛋白棒事件,相关主体可能涉嫌不实广告罪。《刑法》第222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揭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夸大宣传,事情严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揭发布者”是一个链条,一旦涉嫌犯罪,谁都难辞其咎,需要分别承担刑事责任和与此相关的民事责任等。另外,就张文宏被代理蛋白棒事件而言,相关主体还可能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刑法》言之凿凿,就看执行的决心和力度有多大。决心和力度,永远是相辅相成的。
《我是刑警》这部电视剧正在热播,在众多案件的侦破进程中,穷尽手段是破案成功的关键要素之一。革除利用AI技术进行不妥营销其实不用穷尽手段,期望的只是有充分的注意力,因为这种行为违法甚至涉嫌犯罪的特征特别突出。
这种充分的注意力既来自平台的严格规范,也来自对相关犯罪表现的处罚,来自整个链条上的严格规范。这是更猛的“杀蝗剂”,果如此,类似张文宏医师那样“拔剑四顾心茫然”的无奈也就会减少很多。
(作者系第壹财经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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