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12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长治监管分局日前披露的行政处理信息公开表显示,沁源县长青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因贷款“三查”执行不到位,被长治金融监管分局罚款35万元。沁源县长青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老总王红芳、沁源县长青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行长胡林富、当时担任沁源县长青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信贷部经理尚妮妮因贷款“三查”执行不到位,均被给予警告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