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洞察
【行政处罚】这家企业退市后又面临民事追责,投资者有望获得赔偿
【查看信息来源】 12-16 20:15:55已在A股退市的美尚生态还面临着民事追究责任。美尚生态12月16日发布公告称,最近,美尚生态收到 广东省 深圳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案由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并决定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本案。
根据公告,各原告(陈卫福等合计12名自然人投资者)推选的拟任诉讼代表人为陈卫福、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判令王迎燕(当时担任美尚生态实控人)赔偿各原告损失暂计人民币949602.89元;判令王迎燕根据每名原告50元的标准向原告代表人赔偿通知费,该项诉讼请求暂计人民币600元;判令其它被告对上述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案的受理费、公告费等诉讼费用由被告共同承担。
2024年12月13日, 广东省 深圳中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审查作出(2023)粤03民初5772号民事裁定,决定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本案,并同时确定本案权利人范围为:自2015年6月25日(含)至2021年4月30日(含)期间买入、并于2021年4月30日收市后仍持有美尚生态的股票(不含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证券代码:300495),且与本案具有相同种类诉讼请求的投资者,但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交易因果关系不成立情形的除外。如不服该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 广东省 顶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目前12名原告的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人民币950202.89元,鉴于本案审理拟适用代表人诉讼程序,且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最终涉诉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早前, *ST美尚 于4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非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4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4月21日晚间, *ST美尚 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深圳证监局关于对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存在财务会计核算不规范、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诸多问题。
财务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主要包含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不完整、未按规定评估会计过失更正事项影响、2022年半年报投资收益核算不准确、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减值计提不谨慎、债务重组损失计提不及时、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等内容。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方面,公司存在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事项、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行政处理信息、未按规定披露相关关联交易等诸多问题。
业内人士认为,退市其实不意味着可以逃避法律责任,如果公司在退市前存在财务做假等非法行为,相关责任人依旧会被追究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吴清在2024 陆家嘴 论坛上表示,对于退市涉及的投资者保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态度非常鲜明,对其中的非法问题,务必“一追到底”,依法从严厉责罚处相关责任人员,决不允许“浑水摸鱼”“一退了之”。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认为,针对退市公司信息披露非法发起代表人诉讼是很好的尝试,尤其特别代表人诉讼,能够节约投资者大量精力和社会资源,依法提高“关键少数”的非法成本,威慑潜在违法者。目前,普通代表人诉讼发起案例日渐增多,建议尤其需要针对一些违规性质恶劣的企业发起特别代表人诉讼。从近期多个普通代表人诉讼来看,发起相关诉讼的投资者数量不断增加,一些个案有望转为特别代表人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