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监管执法,“零容忍”打击各类非法行为,持续净化市场生态,是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根基,也是维护资本市场“三公”秩序的重要保障。市场参与方崇法守信、归位尽责,对于资本市场持续稳定运行发展非常重要。最近,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传达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指出,着力提升监管效能,坚决落实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突出惩、防、治并举,保护市场“三公”。
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发生了明显变化,监管职能部门通过改革全面加强监管执法,进一步推动完善证券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健全行政处理、民事赔偿、刑事追究责任立体化惩戒约束体系。加强上市公司全链条监管,强化退市制度,持续推动上市公司质量提升。
新“国九条”强调,强化交易监管,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做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提出,坚决打击和遏制重点领域财务做假。“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的主线日益清晰。
在入口端,监管职能部门扩大对在审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现场检查覆盖面,对检查后申请取消、检查中屡次出现同类问题、拒绝阻碍检查等行为实施更为严格的制度约束,对于申报科创板的企业强化“硬科技”属性,调整上市门槛等。
数据显示,今年直到今天,已经有超过430家拟上市企业终止IPO(包含主动取消、审核不通过、终止审查及其它)。其中,因申请人或保荐机构主动取消上市申请的企业占比超过九成。
业内人士认为,A股出现明显的IPO撤单潮,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的重要因素之一,是今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持续加大对欺诈发行的责罚力度,强调坚持“申报即担责”的准则,提高了非法成本,对于证券服务中介机构“一案双查”,督促、警示“看门人”切实归位尽责,强逼不符合基本条件的企业自行取消上市申请。
在出口端,监管职能部门深化退市制度改革,全面完善财务类、交易类、重大违法类和规范类强制退市标准,设置风险警示制度,加快形成应退尽退、及时出清的常态化退市格局。
即便退市也不意味着可以逃避法律责任。如果公司在退市前存在财务做假等非法行为,相关责任人依旧会被追究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已经有超过25家退市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罚单(包含行政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甚至有退市公司的原老总和数名高管被判决承担刑事责任。
针对存量上市公司的财务做假顽疾,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加强部际协调和央地协同,构建综合惩防体系,开展打击上市公司财务做假专项行动。今年前10个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查办相关案件658件,罚没款金额110亿元人民币,这两项数据远超去年全年,彰显监管职能部门保护市场秩序、维护投资者权益的坚定决心。
让法律和制度真正长出“牙齿”,使非法者“望而生畏”。基于此,监管职能部门正不断提升监管的针对性、适应性和有效性,加大对非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责任人表示,要对于“关键少数”的违规占用担保等“见利忘义”行为打好“组合拳”,让其“人财两空”。
记者了解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进一步健全法规制度,强化执法震慑,突出提升精准性,突出“追首恶”,严厉惩戒欺诈发行、财务做假等非法行为。用好 大数据 等技术手段,增强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穿透力,提升“四早”尤其是早识别能力。加强监管协同,强化准入、日常监管与稽查处罚的高效衔接,增强整体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