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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监管提示警惕不法贷款中介诱导消费者-债务重组-

查看信息来源】   12-24 18: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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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警惕不法贷款中介诱导消费者“债务重组”的危险提示》(以下简称《风险提示》)。

  金融监管总局指出,近期,在社交平台上出现打着“债务重组”“债务优化”旗帜的不法贷款中介信息,诱导消费者“借新还旧”或申请高息过桥垫资,这种所谓的“重组”和“优化”不仅隐藏着高额收费陷阱和个人信息泄露等风险,而且可能被诱骗实施诈骗等犯罪表现而触犯法律。

  为此,金融监管总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风险提示,提醒广大群众警惕不法中介诱导,认清“债务重组”的本质及其背后隐藏的危险,防范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针对《风险提示》中提及的“债务重组”贷款中介活动,《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曾展开暗访,获知中介垫资的真实年化收益远高于中介最初描述,部分甚至高达52%。还有“借新还旧”亲历者向记者讲述3万债务在5年时间如何滚到70万的经历。

  11月6日,《起底个人“债务重组”中介:引导“借新还旧”,称帮助垫资,年化费率竟高达52%!》稿件发布,揭露所谓“债务重组”实际上就是借新还旧或提供高息垫资,并对相关套路及风险予以提示。

  值得注意的是,金融监管总局也在《风险提示》中指出,此类“债务重组”贷款中介活动主要有以下两种套路:

  一是借新还旧。不法贷款中介以“债务优化”“帮助解决债务问题”等名义,为贷款偿还压力较大或已逾期的消费者推荐“无抵押信用贷款”,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并促进贷款机构发放相关贷款,用于“置换”消费者原有贷款。贷款中介根据消费者征信情况收取高额手续费。

  二是提供高息垫资,收取“砍头息”。不法贷款中介以帮助消费者“养好征信”等名义,诱导消费者向其申请垫资,再帮消费者申请贷款偿还垫资。在此进程中,中介机构首先收取一笔不菲的垫资费,促进贷款后再按放款额一定比例收取高额的服务费。

  金融监管总局提醒,参与上述“债务重组”可能给消费者造成以下风险:

  第壹,高额息费引发的还款压力。不法中介为牟取利益,在诱导消费者“以贷还贷”或使用其提供的过桥资金时往往从中收取服务费、手续费、垫资过桥利息等各种名目的巨额费用,消费者“债务重组”后的综合资金成本远远高于正常银行借款的息费水平,尤其是通过中介垫资再贷款偿还垫资的形式,不仅要承担垫资费,还要承担高额的服务费。消费者若无稳定的钱财来源,通过借新还旧、高息过桥垫资等方式,不仅不能真正缓解债务压力,还可能造成资金链断裂,陷入更大还款压力的困境。

  第贰,信息安全权被侵害。消费者在选择不法中介帮助贷款或提供垫资时,需将身份信息、账户信息、家庭成员信息、财产信息等重要信息提供给对方。部分中介因管理不善或为谋取非法利益,可能造成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甚至被出售,侵害消费者信息安全权。

  第叁,违约违法风险。消费者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会明确约定贷款用途,所谓“债务重组”的两种方式均涉及“倒贷”,消费者未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将承担违约责任,不仅可能被银行要求提前还贷,个人征信也会受到影响。尤其是如果配合不法中介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通过编造虚假理由、使用虚假证明材料等行径获取贷款资格,此行为涉嫌诈骗银行借款,消费者甚至可能会被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针对上述问题,金融监管总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醒广大群众警惕不法贷款中介诱导“债务重组”可能造成的危险,切实增强防范意识。确有融资需求的,请向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咨询,依据贷款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保护自身权益。

  一要警惕不法贷款中介夸大宣传和诱导。充分认识违规“倒贷”的危险和危害,警惕不法中介隐匿不利信息、只谈诱人条件的夸大宣传和误导,切勿盲目相信陌生来电、手机短信、广告传单、社交平台等渠道推送的“债务重组”“债务优化”“免抵押担保”等贷款中介信息,防止陷入相关陷阱。

  二要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办理业务。不法贷款中介其实不是依法取得金融许可证的持牌金融机构,其从事的中介活动主要是了解贷款需求、编制材料、申请贷款的居间行为,其实不是贷款合同当事方。建议消费者合理评估自身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做好收入与支出规画,通过正规金融机构、正规渠道获取金融服务,符合基本条件的可以积极申请无还本续贷,并根据约定用途使用贷款,避免挪作他用,发生违约责任,影响个人征信,甚至承担刑事责任。如对有关业务存在疑问,可通过金融机构官方网站公布的热线等进行咨询核对。

  三要谨防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妥善保管个人身份证件、银行卡、金融账户等,不轻易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相关手续,避免个人信息泄露或被非法利用、买卖,以防个人财产遭受损失。如发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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