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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利息太高要-债务重组-?金融监管总局提示风险!

查看信息来源】   12-24 19:52:13  

  金融监管总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12月24日发布风险提示,提醒广大群众警惕不法中介诱导,认清“债务重组”的本质及其背后隐藏的危险,防范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识别“债务重组”两大套路

  金融监管总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指出,近期,在社交平台上出现打着“债务重组”“债务优化”旗帜的不法贷款中介信息,诱导消费者“借新还旧”或申请高息过桥垫资,这种所谓的“重组”和“优化”不仅隐藏着高额收费陷阱和个人信息泄露等风险,而且可能被诱骗实施诈骗等犯罪表现而触犯法律。

  具体来看,此类“债务重组”贷款中介活动主要有以下两种套路:

  一、借新还旧。不法贷款中介以“债务优化”“帮助解决债务问题”等名义,为贷款偿还压力较大或已逾期的消费者推荐“无抵押信用贷款”,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并促进贷款机构发放相关贷款,用于“置换”消费者原有贷款。贷款中介根据消费者征信情况收取高额手续费。

  二、提供高息垫资,收取“砍头息”。不法贷款中介以帮助消费者“养好征信”等名义,诱导消费者向其申请垫资,再帮消费者申请贷款偿还垫资。在此进程中,中介机构首先收取一笔不菲的垫资费,促进贷款后再按放款额一定比例收取高额的服务费。

  “债务重组”综合资金成本远高于正常银行借款息费水平

  金融监管总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示,“债务重组”给消费者造成的首要风险在于高额息费引发的还款压力。

  金融监管总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指出,不法中介为牟取利益,在诱导消费者“以贷还贷”或使用其提供的过桥资金时往往从中收取服务费、手续费、垫资过桥利息等各种名目的巨额费用,消费者“债务重组”后的综合资金成本远远高于正常银行借款的息费水平,尤其是通过中介垫资再贷款偿还垫资的形式,不仅要承担垫资费,还要承担高额的服务费。消费者若无稳定的钱财来源,通过“借新还旧”、高息过桥垫资等方式,不仅不能真正缓解债务压力,还可能造成资金链断裂,陷入更大还款压力的困境。

  同时,“债务重组”还可能造成消费者的信息安全权被侵害并承担违约违法风险。

  金融监管总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指出,消费者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会明确约定贷款用途,所谓“债务重组”的两种方式均涉及“倒贷”,消费者未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将承担违约责任,不仅可能被银行要求提前还贷,个人征信也会受到影响。尤其是如果配合不法中介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通过编造虚假理由、使用虚假证明材料等行径获取贷款资格,此行为涉嫌诈骗银行借款,消费者甚至可能会被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金融监管总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应警惕不法贷款中介夸大宣传和诱导,警惕不法中介隐匿不利信息、只谈诱人条件的夸大宣传和误导,切勿盲目相信陌生来电、手机短信、广告传单、社交平台等渠道推送的“债务重组”“债务优化”“免抵押担保”等贷款中介信息,防止陷入相关陷阱。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办理业务,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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