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1日,深圳证交所对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晓鸣股份 ”)发出监管函,指出公司存在两项违规行为。
首先, 晓鸣股份 未能及时披露计提大额存货降价准备情况,公司在2023年7月30日前已完成存货降价准备计提,但直到8月31日披露半年报时才公布计提存货降价损失1,296.80万元。
其次,公司未及时审议 股权激励 变更方案,造成2023年多计提管理费用639.34万元。这些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有关规定。
深圳证交所提醒 晓鸣股份 务必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可靠性、准确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