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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鸣股份】信披、股权激励变更方案审议不及时 - 晓鸣股份收监管函
【查看信息来源】 12-31 15:29:34
12月31日,因未及时披露计提大额存货降价准备情况、未及时审议 股权激励 变更方案,深圳证交所(简称“深交所”)向蛋鸡上市公司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晓鸣股份 ”)下发监管函。
深交所指出, 晓鸣股份 存在未及时披露计提大额存货降价准备情况。公司应不晚于2023年7月30日完成6月末存货的降价准备计提,但迟至8月31日披露半年报时才披露计提存货降价损失1296.80万元。
另外, 晓鸣股份 未及时审议 股权激励 变更方案。2024年1月, 晓鸣股份 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股权激励 变更方案,并基于更改后的业绩考核指标计提2023年 股权激励 费用639.34万元。但 晓鸣股份 变更 股权激励 方案未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造成2023年多计提管理费用639.34万元。
深交所称,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规定,提醒 晓鸣股份 务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全体成员务必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