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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华智能】近8亿元合同未披露、虚增利润等 - 达华智能被责令改正
【查看信息来源】 12-31 18:02:14
12月31日, 达华智能 (SZ002512,股票价格4.74元,市值54.37亿元)公告,公司及有关人员收到福建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据福建证监局的上述决定书, 达华智能 存在未披露重大合同及相关财务资助事项、未披露关联交易、提前确认子公司处置收益和在建工程会计核算不正确四个方面的问题。
2021年12月2日, 达华智能 子公司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米科技)与昆山之奇美材料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之奇美)签订重大合同,合同金额约7.95亿元人民币,该合同构成向昆山之奇美提供财务资助, 达华智能 对该事项未履行审议程序,也未进行信息披露。
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12月31日,福米科技转出资金1.4亿元人民币,与 达华智能 当时担任老总发生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达华智能 未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达华智能 处置子公司中山德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德晟)及青岛融佳安全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融佳)股权,2023年未完成对青岛融佳、中山德晟控制权转移,但 达华智能 提前在2023年确认青岛融佳和中山德晟处置收益,虚增利润总额6111.63万元人民币,造成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相关数据不准确。
另外,福米科技福米产业园福美项目土建部分已于2023年6月竣工验收,但 达华智能 未及时将相关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并暂停相关专项借款利息的资本化计提。福米科技已于2022年6月暂停福米产业园在建工程模组项目施工,于2023年10月签订模组项目收购合同,但 达华智能 在停工期间错将相关土地使用权摊销费用计入在建工程项目。上述事项造成 达华智能 2022年虚增利润总额28.91万元人民币,2023年虚增利润总额2929.37万元人民币,造成2022年及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相关数据不准确。
对于 达华智能 上述行为,福建证监局认为,公司当时担任老总陈融圣、当时担任总裁曾忠诚、董事会秘书张高利、财务总监王景雨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监管制度。
福建证监局决定对 达华智能 采取责令改正,对陈融圣、曾忠诚、张高利、王景雨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