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月3日电根据广西证监局在2025年1月3日发布的决定, 粤桂股份 (000833)因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受到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具体问题包含:部分业务收入确认方法调整后未对前期定期报告进行更正,未能准确披露关联交易信息,及2023年期末的其它应收款和应付款余额披露不准确等。
另外, 粤桂股份 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并且为关联方垫支费用合计23万元人民币,涉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不规范和未履行董监高诚信档案查询义务等诸多问题。广西证监局要求 粤桂股份 在收到决定书后30日内提交整改报告,并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财务管理能力,确保问题得到有效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