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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虚作假】环境监测数据容不得半点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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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是反映生态状况的“晴雨表”,也是环境治理的关键依据。在这项关乎民生与发展的数据上,容不得半点虚假。目前,生态环境部相关责任人透露,自2022年10月以来,共查处1968家对上坑骗,对下隐瞒第叁方环境监测机构,移送刑事案件167起,公开曝光62个典型案例。

  一组组数字彰显了执法力度,也反映出做假现象的疯狂。“不到现场、到了不采、采了不测、测了篡改”,做假手段令人咋舌。本该严谨科学的监测流程,竟被当成随意摆弄的儿戏,背后是个别机构与人员毫无底线的逐利心理状态,把职业道德、公众利益抛诸脑后。

  生态环境监测主要包含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两大类。其中,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由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开展,监测数据总体客观准确、独立权威、真实可信,与公众感受保持一致。污染源监测方面,问题主要出现在排污单位委托第叁方监测机构开展的监测活动中,对上坑骗,对下隐瞒现象较为突出,已成为生态环境工作的“毒瘤”,亟待根除。

  要从根源解决上述做假问题,需在“部门联动、科技赋能、法治保障”三个方面持续发力。

  此前,生态环境部已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联合开展第叁方监测机构检查工作指南,联合最高检、公安部和最高法解决难点、堵点问题,打破了过去单打独斗的监察管理困局,今后还需进一步强化联动,通顺部门间的线索通报、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

  提升监管执法效能,离不开科技赋能。可应用视频监控、北斗定位、数据和参数直联直采等技术,强化技术防控,实现“现场可视、设备可溯、监测可控、样品轨迹可追”,通过建立智能化监测体系,解决监测数据做假问题。

  法治保障不仅给执法者武装法律利器,更是对潜在违法者的强力威慑。要加大法律责任追究力度,提高做假者的犯罪成本,以法律手段遏制对上坑骗,对下隐瞒之风,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做假,践踏的是生态保护红线,震动的是全社会公共利益。唯有秉持“零容忍”态度,强化监管、革新手段、完善法治,才能让每一个环境监测数据都经得起检验,让生态环境治理的步伐稳健而踏实,向着美丽我国的目标笃定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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