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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股份】金圆股份及其两名高管因信息披露违规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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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中社1月13日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在2025年1月13日发布的行政处理决定书,金圆股份(000546)及其实际控制人赵辉和财务责任人方光泉因信息披露非法行为受四处罚。金圆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其关联方在2023年10月30日至2024年1月3日期间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累计占用金额为4.07亿元人民币,占其当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36%。该资金于2024年4月19日才通过临时报告披露。

  具体处罚措施包含:金圆股份被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赵辉被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其中100万元为其作为实际控制人的罚款,50万元为其作为责任人的罚款;方光泉被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上述罚款应在收四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若不服可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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