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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速创新】飞速创新、招商证券、德勤华永收深交所新年首张监管函 - 事涉发行人IPO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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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网财经1月13日讯 1月10日,深交所发布3份监管函,剑指已取消IPO申请的深圳飞速创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速创新”)主板IPO项目。

  根据监管函,深交所在现场督导中发现,飞速创新的IPO项目存在多处内控缺陷。为此,项目申报会计师德勤华永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保荐机构 招商证券 及保荐代表人、飞速创新及公司实控人一并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资料显示,2022年6月,飞速创新向实行“核准制”上市规则的主板发起冲刺,其上市申请被递交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获得受理。2023年3月,随着主板审核权在注册制改革后的下放,飞速创新与上百家“核准制”下的存量拟上市企业一道,被平移至深交所继续接受审核。

  在2023年6月和2024年2月,飞速创新分别完成了深交所对其IPO的两轮问询后,2024年5月11日,尚未完成2023年年报数据更新的飞速创新突然被深交所宣布终止其在主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需要谨防的是,在2024年2月飞速创新及其保荐机构 招商证券 完成深交所第贰轮问询回复后,因被监管层发现了未能解释的疑点,深交所对其提起了保荐业务的现场督导。

  招股书显示,飞速创新主要业务为网络通信领域核心设备及通用配件的研发、设计和销售。公司以自营互联网平台fs.com为客户提供一条龙采购服务,并通过自主研发运营平台管理系统(ERP系统)作为订单交易流程、客户关系管理、仓储物流管理、采购供货商管理、数据统计等统一管理平台。

  此前深交所问询函中,曾重点关注飞速创新的IT系统控制情况等事项。飞速创新在审核问询中回复称,公司已建立了ERP系统、金蝶系统一般控制及应用控制,经营数据与财务数据相匹配,自2022年10月起对ERP系统应用层面的所有操作细节进行记录并保存半年时间内的系统操作日志。

  然而,深交所在现场督导发现,飞速创新与信息系统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未能准确显示前台商城产品销量、评论数据等信息。而且,飞速创新自2023年6月起才完整保存半年内的系统操作日志,问询回复与实际情况不符。

  另外,飞速创新未对反结账、反审核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具备财务系统操作权限的员工可以无须审批直接进行反结账、反审核操作,这也反映出飞速创新财务系统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缺陷,问询回复与实际情况不符。

  深交所认为,飞速创新作为信息披露的第壹责任人,未能确保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实际控制人、老总兼总经理向伟,违反老实守信义务,未能督促发行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未能确保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文件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决定对飞速创新、向伟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招商证券 作为项目保荐人,杨猛、刘兴德作为项目保荐代表人;德勤华永所作为项目申报会计师,方少帆、林希倩作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进程中对发行人信息系统相关内部控制缺陷的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对发行人销售相关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银行流水专项核查报告记载情况与实际执行情况不符,深交所决定对上述机构及人员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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