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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万军】江苏首部数据领域基础性法规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
【查看信息来源】 1-22 19:35:34中新网南京1月22日电(记者朱晓颖钟升)22日,《 江苏省 数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 江苏省 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叁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5年4月1日起施行。这是 江苏省 首部数据领域的条件性法规。
22日下午,在 江苏省 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 江苏省 数据局副局长王万军介绍,《条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强调个人、组织收集数据,应当采取合法、正当的形式,不得窃取或以其它非法方式获取数据;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应当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严格的保障措施。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书面同意的,从其规定。因依法履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职责或义务获取的个人信息相关数据,只能用于突发事件应对,并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结束后予以销毁。
王万军介绍,针对“ 大数据 杀熟”等行为,《条例》做出明确规定,要求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不得利用网络数据、算法和平台规则等从事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用户在平台上引发的网络数据等活动,不得对用户实施不正确的不同待遇,损害用户合法权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