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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光荣】涉嫌违规转让股票 - 新易盛实控人高光荣被罚没超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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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隔一月, 新易盛 (300502.SZ)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老总高光荣被立案侦查的违法细节揭晓。1月22日晚间, 新易盛 发布公告称,高光荣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因涉嫌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及信披违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拟对高光荣没收违法所得949.86万元并处以合计2200万元罚款。此前,据 新易盛 2024年12月22日披露,高光荣因“涉嫌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等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侦查。

  公告显示,经查明,高光荣的违法事实为: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建信信托-金源家族信托单-信托2号(简称“家族信托2号”)中金财富证券账户交易“ 新易盛 ”由高光荣实际决策。2023年3月15日至4月11日,高光荣通过家族信托2号账户、高光荣 华泰证券 账户合计转让占成都 新易盛 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1.42%的“ 新易盛 ”股票。其中,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比例0.42%,违法所得949.86万元。高光荣通过家族信托2号账户持有“ 新易盛 ”期间,未如实向 新易盛 报告实际持股情况,造成 新易盛 2020年、2021年、2022年年报披露的股东相关情况存在虚假记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为,高光荣上述转让股票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叁十六条第贰款、《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九条第壹款的规定,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壹百八十六条所述违法情形。同时,高光荣上述信息披露犯法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七条第贰款所述违法情形。

  鉴于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拟作出决定:一是对高光荣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的犯法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49.86万元人民币,并处以2000万元罚款;二是对高光荣信息披露犯法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综合两项违法事实,对高光荣合计没收违法所得949.86万元人民币,并处以2200万元罚款。

   新易盛 业务主要涵盖全系列光通信应用的光模块,公司一直致力于高性能光模块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服务于AI/ML集群、云 数据中心 、数据通信等领域的国内外客户。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高光荣持续减持 新易盛 股份。数据显示,2020年底,高光荣持股比例为9.98%。而到了2024年三季度末,其持股比例已减少至7.40%。

  财报显示,2024年前三季度, 新易盛 实现营业收入51.3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5.82%;实现归母净收入为16.4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83.20%。根据公司近日披露的业绩预告, 新易盛 预计2024年实现归母净收入28亿元至30.5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06.76%至34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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