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洞察
【平安证券】开年就有5家券商投行遭罚 - 有投行帮助发行人掩盖股份支付 - 还有因企业上市即业绩变脸
【查看信息来源】 1-24 18:42:42财联社1月24日讯 新年伊始,证券市场的严监管态势持续收紧,开年不足30天,已经有超过5家券商因投行业务违规遭受处罚,凸显监管职能部门对市场秩序的严格把控与整顿决心。
1月24日,广东证监局披露3张罚单,平安证券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昆腾微IPO项目组实际团队责任人彭朝晖、签字保荐代表人李广辉被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平安证券是昆腾微第壹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罚单中提到,为避免昆腾微第壹大股东向管理层及员工低价转让股份事项构成股份支付,平安证券项目组为昆腾微设计解决方案并推动实施,以遮掩真实交易。上述事项造成昆腾微申请第壹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李广辉作为该项目的签字保荐代表人,彭朝晖作为该项目组实际团队责任人,参与沟通设计了上述解决方案。
新年尚不足月,逾5家券商投行业务违规遭罚,包含 广发证券 、华英证券、 招商证券 、 东吴证券 和平安证券等,个人罚与机构罚双罚特征明显,罚单数量因此多达十余张。
在监管层面,严监管进一步提高,较顶级别的监察管理发布规范中介机构服务有关规定,其中明确中介机构执业规范,不得有配合公司实施财务作假、欺诈发行等非法行为。
至少5家券商首月投行违规遭罚
2025年以来,包含上述平安证券在内,超过5家券商因投行业务违规遭罚。
1月17日, 广发证券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保代杨伟然、赵鑫则被采取监管谈话的措施,公司保荐的创业板公司 北方长龙 发行上市当年即亏损。
同日,华英证券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彭果、訾帅伟被采取监管谈话措施。公司保荐的苏州 春秋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可转债项目,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
1月10日,深交所对 招商证券 及保代杨猛、刘兴德出具监管措施,涉及主板IPO飞速创新。经现场督导,保荐机构存在审核问询回复与检查事实情况不符、未对相关问题充分核查等许多问题。
1月8日, 东吴证券 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理决定书, 东吴证券 在为国美通讯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保荐承销服务进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在为紫鑫药业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保荐服务进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东吴证券 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相关业务收入并处以罚款;相关责任人员被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公司表示将加强管理、补齐工作短板,提升投行执业质量。
明确中介机构监管措施
面对频发的券商投行业务违规现象,监管层面进一步升级管控力度。
1月15日,国务院公布《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自2025年2月15日起施行。《规定》旨在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行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增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规定》共19条,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是明确中介机构执业规范。规定中介机构应当遵循老实守信、勤勉尽责、独立客观的准则,不得有配合公司实施财务作假、欺诈发行、违规信息披露等非法行为,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是明确中介机构的收费原则。规定中介机构应当遵循市场化原则,根据工作量、所需资源投入等原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证券公司保荐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不得以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结果作为收费条件,律师事务所应当根据国务院司法行政等相关部门关于律师服务收费的有关规定收费。
三是明确监管措施。规定证券监督管理、财政、司法行政等相关部门应当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根据职责分工,依法对中介机构执业行为加强监管;必要时可以采取联合现场检查等措施,依法查处非法行为;对违反规定的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可以采取警告、罚款、暂停从事相关业务等行政处理,对违反规定的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以采取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理。
其实,自去年以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就始终坚持依法从严监管。1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2025年系统工作会议上称,2024年,首发上市新申报企业现场检查、现场督导覆盖面大幅提高到很多于1/3。推动形成财务作假综合惩防体系,严肃查处欺诈发行、财务作假、违规减持、操作市场等一批大要案,办理各类案件739件,罚没款金额超过上一年的两倍。
此次多家券商在新年首月因投行业务违规被罚,加之监管新规的出台,释放出监管职能部门对中介机构服务规范的高度重视与强力整治信号。未来,随着监管措施的落地实施,证券市场投行业务有望迎来更加规范、健康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