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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华】厂区外地下水被污染 - 海森药业租地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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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药厂园区外挖地三米渗出黑水,注册个体工商户自费找多家机构检测水质,浙江 金华市 东阳市六石街道香潭村村民吴某华长时间以来一直关注他所在村子的地下水环保问题。

  2024年9月,吴某华在自己承包的9.5亩村集体土地上挖掘。“往下挖两三米就是黑色的。刚挖出来的时候很臭,异味很重,渗出来的水像墨汁一样,过了一星期到半个月的时间,水就变成黄颜色了。”

   海森药业 (001367.SZ)厂区距事发地约20米。 海森药业 是一家以原料药生产和销售为主的医药企业。

  在向国家信访局举报后,2024年12月25日, 金华市 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答复吴某华称,吴某华反映的 海森药业 厂区外东侧“水坑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分别超过地表水Ⅲ类标准,检测结果显示地下水存在一定的污染情况”。

  2025年1月15日, 海森药业 方面回复《中国经营报》记者称:“公司严格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三废达标排放。”

  就该地下水污染与治理相关的问题,记者也联系了 金华市 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责任人,暂未获回应。

  “存在一定污染情况”

  2024年11月13日,吴某华将香潭村地下水污染的情景,通过国家信访局网站进行了反馈。他的主要信访诉求是,要求对地下水严重污染立案侦查并完全围蔽治理。

  12月25日, 金华市 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对吴某华书面答复。

   金华市 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答复称:“您反映的点位位于 海森药业 厂界东侧约20米,占地约10亩,(我局)对点位水坑水质开展了采样检测。经检测,水坑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分别超过地表水Ⅲ类标准,检测结果显示地下水存在一定的污染情况。”

   金华市 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表示:“我局立即责令企业委托有资质的省级第叁方机构开展地下水污染现状的全面检测和调查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地下水治理方案。企业已于2024年10月18日与第叁方机构签订了技术合同,并于10月22日完成资料对接、厂区内及周围现状航拍、厂区内现状现场勘查工作;于11月4日已完成厂区厂界外紧邻地块的现场调查、采样方案编制及专家评审工作。”

  “11月21日,香潭村将该地块租赁给 海森药业 ,由 海森药业 负责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和治理。11月24日,第叁方机构进场开始打井,着手厂界外地下水检测调查等相关工作。后续,我局将联合经济开发区、六石街道监督企业根据优化的企业地下水污染管控方案要求和专家意见尽快开展治理,并继续对该企业进行不定期的巡查,督促企业做好‘三废’管理及地下水治理工作,确保各类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金华市 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表示。

  吴某华对记者表示,2024年11月,他还曾到当地检察机关反馈土地和地下水被污染的情景,希望当地检察机关能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不过未获受理。

  他被告知,主要因素是,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需要由环境保护部门提供当事人或当事企业具体违法事实、造成污染时间与面积、生态损害费用、生态修复费用及要求提起公益诉讼。如果环境保护部门要求犯法行为人赔偿,且犯法行为人进行了赔偿,那就不用走到诉讼这一步。在犯法行为人拒不赔偿的情景下,才会被提起诉讼。

  村民挖地检测水质

  2024年8月17日,吴某华的同村亲属吴某金从香潭村承包了9.5亩土地。这块土地位于香潭村南侧、 海森药业 园区围墙外东侧,面积为9.5亩,用于家庭养殖。租期为2024年8月17日至2031年12月30日,共7年4个月余13天,租金为36195元。

  8月20日,吴某金将这块土地转包给了吴某华,租期、租金等均一致。

  9月3日,吴某华在 海森药业 厂区外东侧自己承包的这块土地上开始挖掘。多个挖掘点均渗出黑水,并伴有臭味。

  9月5日,吴某华办理了东阳市万顺家庭农场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主营家庭养殖。为啥要注册这个个体工商户呢?吴某华说,这是因为他得知,个人不能送检水质,务必由公司或机构送检。

  9月13日至27日,吴某华的东阳市万顺家庭农场把挖坑渗出来的污水样本,分别委托多家检测公司进行地下水水质检测,包含 宁波市 华测检测 技术有限公司、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复达检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深圳政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等。检测费用合计超1万元。

  检测报告显示,送检样品的氨氮、总磷等多个指标超标。

  “我找了很多家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怕一家单位出的数据不被承认。并且,这还是根据检测公司要求稀释后的样品出的报告。”吴某华解释说。

  经过多方商量,吴某华把承租的土地让了出来,给 海森药业 用于治理。

  开始时,为了掌握和留有相应的主动权,吴某华同意企业承租5年,自己保存2年多的承租权利。不过,由于违反了不能转承包的规定,香潭村和吴某金解除了土地承包合约。吴某华与吴某金的承包合约也自动作废。

  2024年11月21日, 海森药业 (甲方)与香潭村(乙方)签署承包合约,承租13.8亩土地,借用期限为2024年8月17日至2029年8月16日,共5年,合计费用为34.5万元。

  这笔13.8亩土地包含了吴某金、吴某华原承包的9.5亩土地,承包费用接近吴某金、吴某华承租9.5亩土地费用的10倍。

  吴某华解释说,这是因为企业承租村里的土地有相应的标准,这是按标准进行的。本村村民承包村里的土地,是采用竞标的形式,价高者得。

  根据 海森药业 (甲方)与香潭村(乙方)的协议,该借用土地专项用于环保检测、治理及公司员工临时性停车,不准取沙,不准违章建房,不得改变用途。

  曾被举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

  “这些挖出来的黑水100%来自 海森药业 。”吴某华说,“因为在2017年的时候,我是针对性地投诉,药厂生产什么药,会排出啥物质,我针对性地去检测。检测出来的东西跟药企生产的东西都是相关的。而且厂区周围没有别的药厂,仅此一家。而且我们不是一个点开挖,是多点开挖。”

  吴某华表示,2017年官方处罚也是一个依据。

  2017年,吴某华曾将问题投诉至中央环保督察组。

  据绿网环境保护服务中心信息,2017年9月22日, 海森药业 被原东阳市环保局罚款8.6168万元。主要违法事实是,在当事人东南角待建区现场进行挖掘,并提取坑中水样,经检测化学需氧量为396mg/l,超出了国家排放标准。

  相关举报称,位于东阳市香潭村的 海森药业 将固废污泥废渣埋在厂区里的地下,该厂区离香潭村仅100余米,臭气扰民。

  2017年8月18日,原东阳市环保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在对 海森药业 厂区东南角氢化车间东侧空地进行挖掘取样,挖出的取样坑中未发现工业垃圾,原东阳市环保局已进行土壤、水质的采样送检,检测表明水质超标,原东阳市环保局对此立案进行查处。依据《浙江水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依法责令企业立即改正犯法行为,并做出上述处罚。

  据 金华市 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2024年12月25日对吴某华的书面答复,2017年—2018年期间,曾收到过关于 海森药业 相关地下水污染的信访件,已经查处理,并要求企业治理。企业于2018年5月委托有资质的省级第叁方机构开展地下水治理工作,根据最终明确的治理方案,企业开始建设抽水井系统,将有污染的地下水实行抽提,并通过空中管道输送到公司内部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东阳市第贰污水处理厂。经过近6年的持续治理,相关地下水污染情况已经有较大好转。

  目前,厂区已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经专用管网汇集后通过雨水排放口排放,厂区内所有生产废水管道均在空中布设传输,各生产车间排放的生产废水均通过架空的污水管输送到企业废水处理站。

  吴某华说,希望药厂不惜代价并以最大力度治理污染土地,还香潭村一个健康家园。希望尽快落实全面、科学、有效的治理方案。在治理进程中,希望充分考虑村民的实际需求和意见,及时向村民公开治理进展情况,让村民能够全程参与监督。治理完成后,对土壤和周围环境进行长期跟踪监测,确保香潭村的生态环境能够真正恢复到健康、宜居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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