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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银行上海分行】浙商银行两家分行被罚18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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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河财立方消息】1月28日消息,上海金融监管局日前披露的行政处理信息显示, 浙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因小微企业划型不准确、信贷业务不规范经营等多项非法事实,被罚1680万元。

  行政处理信息显示, 浙商银行 上海分行存在以下非法事实:

  小微企业划型不准确、信贷业务不规范经营、资产池业务未并入统一授信管理、跨境贷款业务极度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贷款管理极度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贷款需求测算不到位、虚增存贷款、信用卡业务不审慎、票据业务贸易背景审查不严、同业存款计入一般性存款、贸易融资业务极度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违规开立保函、未按规定对证押资产确权登记、委托贷款委托人不合规、员工异常行为管理不到位。

  这时,当时担任 浙商银行 上海分行零售银行部总经理薛亮因虚增存贷款、信用卡业务不审慎,被警告,处罚款6万元。

  当时担任 浙商银行 上海徐汇支行行长朱青、当时担任 浙商银行 上海分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陈致阳、当时担任 浙商银行 上海奉贤支行行长周进均因贷款管理极度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警告、处罚款5万元。

  当时担任 浙商银行 上海分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主导工作)赵慧晶因员工异常行为管理不到位,被警告。

  历任 浙商银行 上海分行授信审批部总经理、国际业务部总经理的马俊峰因违规收取融资安排费或跨境服务费、通过拆分规避授信审批,被警告,处罚款6万元。

  当时担任 浙商银行 上海分行跨境金融部总经理胡嘉波因贷款管理极度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违规开立保函,被警告,处罚款6万元。

  另外,重庆金融监管局同日披露的罚单显示, 浙商银行 重庆分行被罚款合计170万元人民币,所涉主要非法行为包含:变相“存贷挂钩”增加企业融资成本,贷款“三查”不到位,绩效考核不符合监管要求、设置不得人心存款考核要求,未将贴现业务并入统一授信管理,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

   浙商银行 重庆九龙坡支行行长陈洁因变相“存贷挂钩”增加企业融资成本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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