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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洞察

【中国人民银行】4家银行被罚!剑指反洗钱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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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央行官方网站首批大额罚单公布!

  不久前,央行披露4家银行大额罚单,包含一家国有大行、三家股份行因涉及“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多项反洗钱领域违规,被合计罚没约9900万元人民币,共53名责任人被罚款或警告。

  除了被罚银行,近期还有多家支付机构也因反洗钱领域的非法行为被罚。据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分行官方网站披露,1月27日,包含网银在线(北京)有限公司、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9家支付机构合计被罚没2637万元。

  4家银行合计罚没9905万

  1月27日,央行官方网站披露4张罚单显示, 农业银行 合计被罚没5160.54万元人民币, 光大银行 合计被罚没1878.83万元人民币, 民生银行 合计被罚没1804.57万元人民币,恒丰银行合计被罚1060.68万元。从作出行政处理的日期来看,4张罚单均是2024年12月30日开出。

  具体来看, 农业银行 因12项犯罪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警告,包含当时担任农行公司运营管理部对公运营管理处专家姜某、内控合规监督部顶级专家程某在内的20名责任人,受到监管1万元到10.5万元不等的罚款。

   光大银行 因11项犯罪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警告,包含当时担任 光大银行 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兼反洗钱管理中心总经理于某某在内的12名责任人,受到监管1万元到15万元的罚款,多人同时遭到警告。

   民生银行 因8项犯罪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警告,当时担任 民生银行 信用卡中心授信评审部副总经理赵某某、信用卡中心风险总监许某某在内17名责任人,受到0.4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罚款。

  恒丰银行因8项犯罪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警告,当时担任恒丰银行内控合规部副总经理李某某在内4名责任人,受到1万元至9.5万元罚款。

  券商中国记者了解到,此次被罚的4家银行,有多项非法行为类型相同。例如,4家银行均涉及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违反信用信息收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顾客进行交易。

  农行、 光大银行 、恒丰银行三家银行均涉及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可疑交易报告。 农业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 均涉及违反清算管理规定; 民生银行 犯罪行为中还包含妨碍监管工作。

  另外,农行、 光大银行 两家银行均涉及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违反国库科目设置和使用规定。农行犯罪行为还包含违反特约商户实名制管理规定。

  9家支付机构合计罚没2637万元

  同样是反洗钱等领域的非法行为,1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分行也公布了一批非法机构,此次共有9家支付公司受罚,合计被罚没约2637万元。

  具体来看,此次受罚的9家机构分别为:北京首付通支付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和融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亚科支付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理房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雅酷时空信息交换技术有限公司、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北京中投科信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网银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

  总体上,9 家支付机构存在多种非法行为,包含违规进行支付账户到银行账户非同名划转、交易信息设置及上送不规范、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要求、风险监测系统对可疑交易处理不力、违规提供 T+0 结算服务、仅凭身份证件为小微商户入网、将单位商户资金结算至自然人账户、未严格落实商户实名制与本地化经营、未按规定签订商户服务协议、静态条码超限额、未严格落实单位支付账户开户审核、支付接口管理不规范、未落实外包管理规定等。

  另外,部分机构还涉及未按规定计提手续费收入与留存商户入网协议、超范围开展线下码牌业务、未按规定审核特约商户资料、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报送交易报告、未取得客户授权协议、为特定机构违规开立账户、办理机构间货币资金转移、为无证机构提供支付结算服务、未及时处置特约商户支付接口转接情况、未按规定设置特约商户收单银行结算账户、受理协议签订与商户管理系统登记不规范等。

  新版《反洗钱法》今年起施行

  近年来,反洗钱监管持续高压,金融监管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对金融机构、支付公司等机构的反洗钱工作,彰显了监管职能部门持续打击洗钱犯罪的决心。

  2025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正式施行。新《反洗钱法》在完善“反洗钱”定义的同时,进一步明确洗钱上游犯罪的类别,并对反洗钱违规行为的处罚范围和处罚措施提出了更高标准的要求。

  有银行从业人士告诉券商中国记者,随着科技的发展,反洗钱工作也更加重视技术手段的创新与应用。例如,金融机构积极利用 大数据人工智能 等技术手段提升反洗钱监测和分析能力,及时发现和处置可疑交易。

  “同时,监管职能部门也加强了对新技术、新业态的监察管理,要求金融机构关注、评估运用新技术、新产品、新业务等造成的洗钱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该人士补充表示,可以预见的是,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反洗钱工作或将更加依赖于 大数据人工智能 等技术手段。

  不过,尽管有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的支撑,仍有个别机构在反洗钱工作方面存在明显不足。例如,一些支付机构为了追求业务利益,放松了对合规风险的管控,造成反洗钱工作流于形式。另外,一些机构在客户身份识别、交易记录保存、可疑交易报告等方面存在严重漏洞,给洗钱犯罪提供了无隙可乘。

  基于此,在监管职能部门不断扩大处罚力度的同时,也需要金融机构充分施展其在反洗钱工作中的“第壹道防线”作用,严格执行反洗钱内控制度,切实履行客户尽职调查义务、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进一步强化反洗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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