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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洞察
【互联网保险】新规影响显现!已有10家财险公司暂停互联网保险业务
【查看信息来源】 2-6 14:49:47互联网财险业务新规出台后,多家财险公司宣布暂停开展互联网保险新业务。
据界面新闻记者梳理,截止到2月5日,已经有亚太财险、前海财险、华安保险、渤海财险、安华农业保险、都邦保险等10家险企暂停互联网保险新业务,已生效的保险合同不受影响。
某国有险企分公司责任人对界面新闻记者分析称,暂停后,很多险企会面临业务规模收缩、收入下滑的困境,尤其是高度依赖互联网财险业务的企业,被冲击更为明显。原本借助互联网渠道拓展的大量业务,因新业务暂停,收入来源大幅减少。
隐藏诸多乱象
互联网保险因手续简单、性价比高等优势备受消费者青睐,险企保费规模迅速增长。据清华大学研报数据,截至2023年,国内互联网保险保费规模约为4949亿元人民币,占总保费收入比例为9.7%,近5年互联网保险保费保持了年均22%的增速。
“保费快速增长也隐藏诸多乱象,好比虚构宣传、违规自动扣费、恶意捆绑等,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也阻碍了行业的良性发展。”上述险企人士举例说,部分保险公司及从业人员我们时常使用“首月0 元”“首月0.1元”该类极具误导性的幌子,将首月保费均摊到后续月份,让消费者误以为前期投入极低,实则后期费用大幅增加。
另有险企人士对界面新闻记者说,一些保险公司为增加销量,在销售保险产品时,将一些消费者其实其实不用的附加险种或其它服务与主险捆绑、强制搭售,这增加了消费者的经济负担,也违反了自由选择保险产品的意愿。
这些乱象也引起了监管的注意。去年8月,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公告》(下称《通知》),其中一个新变化是,对财险公司开展互联网财险业务设定经营“门槛”。
《通知》要求,互联网保险公司之外的财产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应符合最近连续四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分率很多于120%、核心偿付能力充分率很多于75%、最近连续四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为B类及以上等等要求。互联网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财险业务,应符合《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有关条件,且上季度末偿付能力、风险综合评级满足前述要求。
民生证券研报认为,《通知》是《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的配套规范性文件。整体来看,更加利好分支机构网点更广、数字化能力更强、风控合规和供货商合作充分等头部上市险企。
未满足监管要求
界面新闻记者了解到,《通知》出台后直到今天,已经有包含亚太财险、渤海财险等10家左右财产保险公司宣布暂停开展互联网保险新业务,主要因为不满足监管政策最新要求。
以渤海财险为例,2024年二季度末,渤海财险核心偿付能力、综合偿付能力充分率分别为99.84%、158.9%,而一季度末分别为95.51%和154.82%。自2021年一季度以来,渤海财险风险综合评级始终为C,2024年二季度其风险综合评级才由C转B。
截止到2024年四季度末,亚太财险核心偿付能力、综合偿付能力均为106.02%,比较接近监管要求。另外,亚太财险98.32%的股份被质押冻结,公司前四大股东所持有的绝大部分股权均被冻结。
上述险企责任人说,最近几年,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发展迅速,但也袒露出风险管控不到位、销售误导等许多问题。部分公司暂停业务是互联网财险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一定调整,有助于优化市场结构,使市场竞争更加有序。
他表示,由于互联网渠道具备成本低、效率高、覆盖面广的优势,一旦暂停该业务,传统渠道便需承担更多业务压力,可能造成人力、物力等运营成本的增加,好比要在传统渠道增加销售人员、拓展营销网点等。
某券商非银行业分析师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对暂停业务的财险公司而言,这是一个重新审视自身业务结构的契机,部分公司可能在风险评估后,发现自身在互联网保险业务方面存在较大风险隐患,如产品设计不得人心、销售渠道管理不善、 数据安全 风险等。
他进一步分析说,公司可以借此机会分析自身在互联网保险业务中的优势和不足,调整业务战略,或在满足监管要求后重新规划互联网业务的发展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