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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洞察
【国网英大】因披露的相关年度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等 - 国网英大被通报批评
【查看信息来源】 2-10 20:10:18
2月10日,上海证交所官方网站公开了《关于对 国网英大 股份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判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显示, 国网英大 (SH600517,股票价格5.27元,市值301.36亿元)存在披露的相关年度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等诸多问题。
决定显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 国网英大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4〕159号)查明的相关事实及相关公告,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会计过失更正公告,调减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收入约3.06亿元人民币,占更正前金额的26.01%;调减2020年资产总额约4.16亿元人民币,占更正前金额的1.05%;调减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约3.06亿元,占更正前金额的1.77%。公司还调减了2021年、2022年相关数据。
根据行政监管措施的认定,上述会计过失更正原因为:2020年12月29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大信托)在两项信托项目长期违约、债务人无力偿付、增信措施有限,且其中一项目(鼎鑫8号)底层资产不实,追偿具有极大不明确的情景下,以自有资金出资5.55亿元人民币,通过与资产管理机构设立多层嵌套SPV,虚假收购两项目,实为英大信托先行兑付信托投资人,并承继两项目权益与风险。2020年英大信托将上述出资全额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2021年及2022年,英大信托进行了计提减值,造成公司披露的2020年财务报告少记损失5.55亿元人民币,虚增当年利润总额5.55亿元;造成公司披露的2021年财务报告虚增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和虚减利润总额各约5.00亿元人民币,违反企业会计准则信息质量可靠性要求。
2019年, 国网英大 向控股股东 国网英大 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大集团)等发行股份购买英大信托73.49%股权时,披露的重组报告书公开载明资产瑕疵担保责任。2020年12月29日,英大信托以自有资金绕道赔付鼎鑫8号委托人5.15亿元;2021年3月26日,英大信托据北京仲裁委判决赔付塑力项目委托人约2.22亿元人民币。英大信托塑力项目和鼎鑫8号底层资产虚假、审核失职、业已赔付、责任明确,符合重大资产重组公开承诺的资产瑕疵担保情形。公司披露的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年报均隐匿上述重大资产重组公开承诺履行情况。
上海证交所认为,公司年度定期报告财务数据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且隐匿重大资产重组公开承诺履行情况,损害投资人的知情权,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违反了有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海证交所决定对 国网英大 予以通报批判。
根据 国网英大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通过旗下英大信托、英大证券(英大期货)、英大碳资产、置信电气等经营信托、证券、期货、碳资产和电力装备制造业务。公司2023年年报显示,塑力项目为信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