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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洞察
【洛凯股份】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洛凯股份及相关人员收警示函
【查看信息来源】 2-12 18:32:41
北京商报讯(记者冉黎黎)2月12日晚间, 洛凯股份 (603829)披露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谈行、臧源渊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警示函》显示,经查, 洛凯股份 2021年与上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人民电器厂发生关联销售2399.68万元人民币,与思贝尔电气有限公司发生关联采购387.53万元人民币,上述交易金额分别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3.28%、0.53%。公司2022年与上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人民电器厂、思贝尔电气有限公司、福州亿力电器设备有限公司分别发生关联销售7205.22万元、425.73万元、422.95万元人民币,与上海量伺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关联采购437.93万元人民币,上述交易金额分别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9.13%、0.54%、0.54%、0.55%。公司未及时对上述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迟至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19日才分别完成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叁条第壹款、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洛凯股份 老总谈行、董事会秘书臧源渊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披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 洛凯股份 、谈行、臧源渊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察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