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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洞察
【上市公司】严监严管维护市场-三公-进一步筑牢投保防线
【查看信息来源】 2-13 0:00:39证券时报记者程丹
投资者是市场之本,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资本市场监管的首要任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吴清近日在投资者座谈会上表示,不断健全投资者保护长效机制,对各类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非法行为严厉惩戒、一追到底,进一步推动上市公司增强回报投资人的意识和能力,营造融资更规范、投资更放心的市场生态环境。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郭雳认为,提升监管执法效能是加强投资者保护的重要举措,证券监管执法要全面贯彻落实主体责任,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持续完善行政、民事、刑法立体追究责任体系,零容忍打击违法乱象,依托新科技提高监管水平,强化信息共享和跨部门协作,实现对犯罪行为和风险的早识别、早处置。
强化日常监管的纠正功能
从严监管不是严而无度,而是通过依法有效监管,使市场各方各尽其责、各得其所,增进强本强基。当前资本市场已经形成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司局—派出机构—交易所“三位一体”的监察管理体制,从日常监管入手强化修复和纠正功能,保护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
以严把发行入口关为例,去年以来,监管职能部门从财务指标、板块定位、科创属性要求和现场检查等多方面提高首发上市申报企业的标准,现场检查、现场督导覆盖面从原先的10%左右大幅提高到很多于1/3,“劝退”了一点和上市标准有差距的IPO排队企业。
又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业务部门、各地证监局等会在日常监管中针对发现的问题,对相关主体采取出具警示函或责令改正的监察管理措施,这多和撤否率高、业绩变脸、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尚不完善、底稿验收把关不严等相关,以提醒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应勤勉尽责;沪深北交易所也会在日常监管中就市场关注的问题向上市公司发出书面问询,要求公司对某些特定事项详尽披露,及时纠正可能存在的非法行为。
在日常的持续监管方面,监管职能部门对多年未分红或分红比例偏低的企业,采取限制大股东减持、实施风险警示等措施。加大对分红优质公司的激励力度,多措并举推动提高股息率。增强分红稳定性、连续性和可预期性,推动一年屡次分红,同时规范减持。减持新规明确,对于金额较大、情节较重或拒不改正的,应当立案处罚、严肃市场纪律。
“这一系列日常监管的措施推动市场参与方归位尽责,进一步明确各市场主体的责任义务和行为界限。”一位券商投行人士指出,目的就是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彻到市场主体信息披露的全过程,惩、防、治并举,把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人的理念融入企业治理的各项机制。
从严打击恶性犯罪行为
严监严管不仅要抓早、抓小、抓苗头,更要打大、打恶、打重点,提升监管执法惩戒犯罪行为的精准性。吴清指出,要施展好稽查执法对重大恶性犯罪行为的重拳治理效能。快、准、狠打击非法,集中力量查办财务作假、“掏空”上市公司、严重操作市场等恶性犯罪行为,用好用足现有法律法规赋予的处罚手段。
据不完全统计,去年全年证监系统查办相关案件逾700件,涉及财务作假、市场操作、内幕交易等多种类型的非法行为,罚没款金额超过2023年全年。财务作假历来是我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惩处的关键,随着法律体系的完善,打击财务作假的政策“组合拳”力度不断扩大。监管“长牙带刺”,意在压实发行人第壹责任和中介机构的看门人责任。如 思创医惠 在公开发行可转债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被罚款9320万元。对于上市公司的财务作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从重查处,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罚鹏博士通过操控资产减值计提节奏虚增利润和资产的表现,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罚款3400万元。
在“追首恶”的同时,监管职能部门还“查帮凶”。从过往罚单来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未勤勉尽责的中介机构持续追究责任,不仅对机构和责任个人“双罚”,还对严重失职失责违法主体坚决给予“资格罚”。有的会计师事务所因在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中风险评估及内控测试程序存在重大缺陷被暂停证券业务资格,有的券商从业人员因把关不严被暂停保荐资格。
“财产罚”与“资格罚”日趋常态化,财务作假综合惩防新格局日渐成型。业内人士指出,从案件查办情况看,欺诈做假的上市公司只是少数。下一步将强化科技赋能监管,用好 大数据 等技术手段,破除“数据孤岛”,进一步提高监管精准性、有效性,识别和有力打击违法少数,增进资源向守法合规、经营规范的上市公司流动,保护市场秩序。
更多投资者保护
政策措施待出
维护投资者需要法治化的不断探索,在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汤欣看来,去年紫晶存储案作为证券法修订后首例落地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的案件,坚持以人民为方向,较高效率地保护了投资者合法权益; 金通灵 、美尚生态两案进入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持续施展了对于严重欺诈发行、财务作假行为的民事追究责任和震慑作用。
汤欣认为,接着针对特别代表人诉讼和当事人承诺制度,在谨慎选取典型性案例、依法推进立体化追究责任程序的条件下,也要总结现有经验,待时机成熟时协力推出相关实施细则,使得实践经验与市场预期能够更好地相互契合。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深化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加快重点领域立法修法,出台中小投资者保护政策措施文件,健全特别代表人诉讼、当事人承诺等制度机制。巩固深化常态化退市机制,流畅多元退出渠道,加快完善退市进程中的投资者保护制度机制。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教授郑彧建议,应更加强调特别代表人诉讼在民事追究责任赔偿方面的作用,如允许投保机构直接发起特别代表人诉讼;更加重视当事人承诺方面的监察管理成本与监管收益的比较,以较小的监察管理成本获得较大的监察管理收益,做到对违法收益应没尽没、应收尽收、应赔尽赔,从而在监管层面实现对于监管秩序的维护和投资者损失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