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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洞察
【高光荣】这家巨头实控人 - 罚没超3000万!
【查看信息来源】 2-17 21:29:48
2月17日晚,此前市场关注度颇高的光模块龙头 新易盛 实控人高光荣违规一事,迎来终章。
据 新易盛 公告,高光荣于2月17日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理决定书》。决定书显示,高光荣存在两项违法事实,一是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二是持股情况信息披露违法。合并计算后,高光荣被罚没约3150万元。
此前, 新易盛 于2024年12月22日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老总高光荣因“涉嫌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等行为,被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侦查。2025年1月17日,高光荣收到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高光荣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
没收950万元、罚款2200万元
经查明,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建信信托-金源家族信托单-信托2号(以下简称家族信托2号)中金财富证券账户交易“ 新易盛 ”由高光荣实际决策。
2023年3月15日至4月11日,高光荣通过家族信托2号账户、高光荣 华泰证券 账户合计转让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42%的“ 新易盛 ”股票,其中,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比例为0.42%,违法所得为949.86万元。
另外,高光荣通过家族信托2号账户持有“ 新易盛 ”期间,未如实向 新易盛 报告实际持股情况,造成 新易盛 2020年、2021年、2022年年报披露的股东相关情况存在虚假记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为:
一是高光荣上述转让股票行为,违反《证券法》第叁十六条第贰款、《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九条第壹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壹百八十六条所述违法情形。
二是高光荣上述信息披露犯法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壹款和第贰款、《公开发行证券的企业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第五十九条等规定,构成《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七条第贰款所述违法情形。
根据当事人犯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水平,依据《证券法》第壹百八十六条及第壹百九十七条第贰款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
一、对高光荣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的犯法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49.86万元人民币,并处以2000万元罚款。
二、对高光荣信息披露犯法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综合上述两项违法事实,对高光荣合计没收违法所得949.86万元人民币,并处以2200万元罚款。
新易盛 业绩重回高增长
资料显示,高光荣诞生于1969年5月,中专学历,结业于成都无线电机械学校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
高光荣于1989年至1998年任乐山无线电厂光通信分厂技术员;1998年至2001年任光通电子执行董事、总经理;2001年至2002年任四川九州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采购主管;2002年至2004年任光盛通监事;2004年至2008年任光盛通信监事;2008年4月至2011年11月任 新易盛 有限老总、财务总监;2011年12月直到今天任 新易盛 老总。
目前,高光荣虽然是 新易盛 第壹大股东,但持股比例只有7.4%,其与持股7.13%的第贰大股东黄晓雷结成一致行动人,共同控制 新易盛 。
新易盛 则于2008年建立于成都,是一家可靠的光模块解决方案与服务提供商,一直专注于研发、生产和销售多种类的高性能光模块和光器件,产品应用于 数据中心 、电信网络(FTTx、LTE和传输)、安全监控和 智能电网 等ICT行业。2016年, 新易盛 在深交所上市。
上市后的 新易盛 快速做大做强,尤其是在2019年迎来爆发,并持续增长三年,但在2023年公司业绩遭遇大幅下滑。2024年,随着算力投资爆发,公司再一次迎来大发展,股票价格也持续创出历史新高。
1月20日晚间, 新易盛 发布业绩预告,预计2024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收入为28亿元—30.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06.76%~343.08%;实现扣非净收入27.91亿元—30.4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11.87%~348.76%。对照2024年三季报的增速不难发现, 新易盛 业绩在2024年四季度继续加速增长。
关于业绩增长原因, 新易盛 称,报告期内公司受益于算力投资持续增长,高速率产品需求快速提升,公司预计销售收入和净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同时本期利息收入和汇兑收益对公司利润水平发生正向影响。
截至2月17日收盘, 新易盛 总市值达到874亿元;按后复权价计,比上市之初增长超40倍,其中仅2023年以来市值增长就超过6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