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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洞察

【安凯客车】造谣-L3级自动驾驶首例判决-?小鹏汽车 - 嫌疑人已到案

查看信息来源】   2-18 9: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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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7日,@小鹏汽车法务部通过微博表示,此前“L3级自动驾驶首例判决”网络诽谤案已侦破,主要犯罪嫌疑人已到案。

  据小鹏汽车法务部,2月13日,小鹏汽车就有人在互联网上诽谤“L3级自动驾驶首例判决”向公安机关报案。2月14日, 广州市 公安机关出具破案告知书,表示主要犯罪事实已查清,相关证据已经获取,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经到案,现已破案。 图片

  从立案到破案,前后耗时仅一天。小鹏汽车方面表示,对公安机关的高效工作表示高度赞赏,感谢他们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打击违法犯罪方面所作出的努力。据了解,当前该案件仍在持续侦办中。

  小鹏汽车法务部表示,对于主动或参与实施编造及散布虚假信息的媒体、个人及企业,将继续通过法律渠道,坚决维护企业自身权益。

  据南都湾财社此前报道,2月12日,汽车站长@CHE车说道发表名为《L3级自动驾驶首例判决!车企担责70%,智驾法规全面重构》的文章,曝光去年发生的一起因智驾失灵造成的1死2伤严重交通事故的宣判结果。

  据文章披露,2024年12月,车主王某驾驶小鹏G9(选装XNGP 4.0系统)在高速开启了L3级自动驾驶功能,由于车辆未能识别前方故障货车,造成追尾事故,造成1死2伤的严重后果。今年2月10日,广州天河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小鹏汽车因智能驾驶系统算法缺陷承担70%的赔偿责任,车主因未及时接管车辆负30%的责任,合计赔偿金额达到218万元。

  2月12日,小鹏汽车法务部迅速回应,指出@CHE车说道文中所描述的车辆碰撞事故、诉讼及法院判决纯属虚构。“我们已经对该账号发布的全部不实内容完成取证,将对诽谤者和流传不实信息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另据媒体透露,2月13日,广州天河区法院职员表示,天河区人民法院并未受理过相关自动驾驶案件,也木有处理过类似的案件。

  小鹏汽车公关责任人@XP-阿莱克氏Alex对此公开评论道,“诽谤都造得那么假,一会儿L3一会XNGP 4.0……居 然敢伪造无中生有的法院判决,胆子真大”。

  据了解,涉事报道存在客观事实有误。一方面,目前小鹏汽车智能驾驶技术尚未进入L3级商用阶段。何小鹏曾公开表示,小鹏汽车的目标是在2025年下半年,从过去的L2级别自动驾驶开始真正转入到L3级别,并且在2026年推向全球。另一方面,小鹏汽车XNGP(智能辅助驾驶系统)亦无“4.0”等说法。

  直到今天,涉事微博账号因被投诉违反《微博社区公约》的有关规定,现已无法查看。 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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