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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洞察
【威龙股份】威龙股份及其相关责任人因多项违规行为受到监管措施
【查看信息来源】 2-18 18:02:36
2月18日,根据山东证监局在2025年2月18日发布的公告, 威龙股份 (603779)的黄祖超、孙砚田和郑琳琳因在2022年度梨树资产减值准备提计不及时、不充分,造成年度报告的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威龙股份 的财务相关内部控制存在不完善的情景。具体问题包含发货及签收管理不规范、客户信用审批不规范和未建立生产性生物资产管理相关内控制度等。这些情形同样违反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条款。
因此,根据规定,对 威龙股份 采取责令整改措施,记入诚信档案,需在收到决定书后30日内提交整改报告,并应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同时对黄祖超、孙砚田和郑琳琳出具警示函,并将此记录在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中。他们应吸取教训,提高依法合规履职的意识,并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以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若对该措施不服,有关人员可以在收到决定书后的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