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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洞察
【上市公司】操纵市场有何特点?刚刚,证监会重磅发声
【查看信息来源】 2-21 15:43:092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理委办公室主任何艳春在“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犯罪增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发布会上发表讲话。
何艳春表示,操作市场行为“寄生”在市场肌体中,扭曲市场价格形成机制,致使买卖方向、报价金额和交易数量等市场信号失真,误导交易决策。这实质上是坑骗中小投资者买进卖出,违法者在极短时间内获取巨大利益、赚得盆满钵满,全身而退后,价格经历暴涨狂跌,往往“一地鸡毛”,中小投资人的股票“砸在手上”甚至本钱亏空。其中有的案件涉案金额大,涉及证券数量多,不仅影响市场内在稳定性,严重者还会干扰监管政策传导,诱发市场风险,始终是我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打击惩处的关键。
操作类案件显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包含从利用资金优势的传统“坐庄型”操作向基于特按时段和关键时点的短线化操作演进;借助配资资金或资管产品实施“加杠杆”、游资抱团炒作的“团伙型”操作数量增多;上市公司“内部人”组织参与的“伪市值管理”信息型操作、“编题材、讲故事”的“蛊惑型”操作有所增加;利用复杂金融产品、新型交易技术实施的操作行为偶有发生。这给操作市场行为的识别、调查、处罚造成了新挑战。
2024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42起操作市场案件作出处罚,罚没金额49.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2.2%,其中千万元以上罚单占比41.9%,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操作犯罪案件32件,移送犯罪嫌疑人104人。
从近年行政处理案例看,上市公司财务作假系统性、隐蔽性、复杂性特征越发突出,包含“假账做全套”,对资产、收入、成本、利润、资金流等会计科目系统性同步做假,财务数据形成勾稽,甚至有的对生产、采购、销售、物流、库存等经营环节全链条整体遮掩,识别难度持续加大。
同时,有的利用隐秘关联方、“壳公司”、第叁方构建无经济实质的交易,以合法形式遮掩非法目的,隐蔽性不断增强;也有的大股东、实控人“驱动型”做假频发,有近15%的财务作假同时伴生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许多问题,公司治理和内控体系约束不足;还有的为满足融资条件、维持上市地位或避免大股东股权质押“爆仓(好比:本金10万元人民币,又向券商借了10万元人民币,你仅需亏50%,自己的本金就输光了,暴仓就这事理)(好比:本金10万元人民币,又向券商借了10万元人民币,你仅需亏50%,自己的本金就输光了,暴仓就这事理)”实施的财务作假有所抬头,二级市场向一级市场的危险外溢时有发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持续对财务作假案件实施全链条打击惩处:
一是在处罚力度方面,2024年对61起财务作假案件作出行政处理,同比增长17%;案均处罚金额1577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2%;对7起案件根据法定高限处以罚款,同比增长75%;对69名“董监高”人员实施市场禁入,同比增长9.5%。
二是在责任追究方面,有35起案件在处罚上市公司及其责任人员的同时,还追究大股东、实控人等“首恶”组织指使责任,同比增长近60%;对39家中介机构作出行政处理,对5家中介机构暂停业务,不断压实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的“看门人”责任。
三是在监管协同方面,牵头建立第叁方配合做假线索通报处理机制,将金融机构、上下游客户、第叁方企业等配合做假的线索移交相关主管部门或属地政府。
何艳春表示,上市公司是我国企业的优秀代表,实施财务作假的只是其中极少数。随着监管执法的不断加强,以前积累的问题正在加快袒露、出清,并且资本市排场临的形势仍然复杂多变,外部输入性风险加大,与内部风险因素交织叠加,个别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实控人因经营困难、退市保壳等,仍可能揭竿而起,实施财务作假。减存量、遏增量需要有一个过程,预计未来一段时期内仍有一定数量的财务作假案件,但这其实其实不影响我国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大局,上市公司总体质量和投资价值将不断提高。
下一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通过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舆情监测、投诉举报处理等多渠道识别做假线索,尤其是完善线索举报奖励制度,切实施展内部“吹哨人”的作用,紧盯财务洗澡、业绩变脸、异常换所等可疑迹象,提升非法发现能力,优化调查流程,提高处罚效率,持续巩固其实其实不断加强“严”的氛围。同时,将推动进一步强化民事赔偿和刑事打击,强化立体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