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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洞察
【投资者】雷霆出击!证监会联手最高检亮剑,四大违规行为无处藏身
【查看信息来源】 2-21 20:03:16最高检与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出手,对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犯罪定调。
2月21日,最高检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召开“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犯罪增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新闻发布会。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葛晓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席李明出席发布会,透过他们的讲话,2025年资本市场监管新风向逐渐清晰。
资本市场非法行为种类多样,其中财务做假、欺诈发行、内幕交易、操作市场是监管的关键关注之处。尤其针对财务做假和操作市场,监管职能部门正在集中精力、重点打击。这从2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壹次发布的行政指导性案例中可见一斑,其中财务做假案例占一半,操作市场案例占四分之一。
“春节过后不足30天,最高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即携手举办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犯罪相关发布会,并双双公布相关指导性案例,可见相关部门对从严监管、严厉责罚资本市场非法行为的坚定决心。从发布会内容来看,‘强本强基,严监严管’将继续成为2025年资本市场的基调之一。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等市场各方,需要进一步严于律己,如果再试踩‘界限线’,很可能招致处罚。”业内人士分析道。
严打财务做假和操作市场
2月21日,最高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分别发布最高检第五十五批指导性案例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指导性案例。其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指导性案例为第壹次发布。
各类非法行为,均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严监察管理范围之列,其中四类行为则是监管的重中之重,分别是欺诈发行、财务做假、违规减持、操作市场。李明将其描述为投资者最关切、最痛恨、最不能忍的犯法行为,并表示将不断加强对这些行为的打击惩办。
尤其是财务做假和操作市场,更是监管严查的焦点所在。根据李明介绍,2024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查处包含财务做假在内的信息披露违法案件135件,同比增长17%,居各类案件数量之首;处罚操作市场案42件,案均罚没款约1.2亿元人民币,居各类案件罚没金额之首。此次发布的行政指导性案例中,财务做假案例占一半,操作市场案例占四分之一。今后,对这两类违法的打击力度还将持续加强。
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何艳春的讲话中,可以窥见近年来财务做假的四大新特征:
一是,利用隐秘关联方、“壳公司”、第叁方构建无经济实质的交易,以合法形式遮掩非法目的。对此,监管要求中介机构对交易可靠性进行详细尽调。
二是,大股东、实控人“驱动型”做假频发,有近15%的财务做假同时伴生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诸多问题。有鉴于此,2024年相关部门即加大了对大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乱象的惩办力度,如今已经有所好转。
三是,假账做全套,即对资产、收入、成本、利润、资金流等会计科目系统性同步做假,财务数据形成勾稽,甚至有的对生产、采购、销售、物流、库存等经营环节全链条整体遮掩。这使得财务做假的识别难度明显加大,也对保代等中介机构人员的专业性、尽调详尽度等提出了更高要求。
四是,为满足融资条件、维持上市地位或避免大股东股权质押“爆仓(好比:本金10万元人民币,又向券商借了10万元人民币,你仅需亏50%,自己的本金就输光了,暴仓就这事理)”实施的财务做假有所抬头,二级市场向一级市场的危险外溢时有发生。
不过,虽然财务做假的行径繁多,监管力度也在持续跟上。“这些做假伎俩已经被监管识破,如果继续做假会吃苦头”,某券商资深人士表示。
在打击惩办操作市场行为方面,2024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42起操作市场案件作出处罚,罚没金额49.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2.2%,其中千万元以上罚单占比41.9%,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操作犯罪案件32件,移送犯罪嫌疑人104人。
其中,一类特殊的操作市场行为成为打击重点,即上市公司实控人等利用公告进行估价操控。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导性案例中就有相关案例:为避免承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底”责任,某上市公司实控人通过控制利好信息公告、推迟利空信息发布,配合交易推升股票价格,最终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罚没2.26亿元人民币。
“市值管理与操作市场仅一步之遥,上市公司务必及时且真实地发布公告。不论出于什么目的,均不得炒作概念、炮制利好公告,拖延时间,推迟利空公告。”上述券商资深人士对记者说,“过去,为了维护股票价格,以‘市值管理’为名进行此类操作的上市公司时有出现。如今,这一行为已经被监管锁定,切不可继续揭竿而起。”
完善做假线索通报举报机制
李明在发布会上表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执法的职责使命,就是遵循反证券欺诈的基本逻辑,通过惩办违法“已然”,震慑违法“未然”,激浊扬清,修复信用,为资本市场公平秩序保驾护航,为广大投资者根本利益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为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在严厉责罚各类非法行为。根据李明介绍,2024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办理各类案件739件,作出处罚决定592份,罚没款153亿元人民币,超过2023年的两倍。
“资本市场做假手段日渐高明,查处难度日益增大。仅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力量是不够的,需要借各方之力,通力合作。”有业内人士对记者说。
为了更好发现非法行为线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在探索两条创新路径。一方面,建立第叁方配合做假线索通报处理机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牵头,将金融机构、上下游客户、第叁方企业等配合做假的线索移交相关主管部门或属地政府。另一方面,完善线索举报奖励制度。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完善线索举报奖励制度,切实施展内部“吹哨人”的作用,紧盯财务洗澡、业绩变脸、异常换所等可疑迹象,提升非法发现能力,优化调查流程,提高处罚效率,持续巩固其实不断加强“严”的氛围。
接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还将重点压实四类人员的四大义务,包含大股东、实控人的信义义务,“董监高”人员的忠实勤勉义务,中介机构的“看门人”义务,资产管理人的受托义务等。“公众公司不公”“董事不懂事”“私募不私”等乱象,同样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重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