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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洞察

【上市公司】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何艳春 - 进一步加强民事赔偿和刑事打击 强化立体追责

查看信息来源】   2-21 15:35:21  

  本站记者吴晓璐

  2月21日,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何艳春在“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犯罪增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从近年行政处理案例看,上市公司财务做假系统性、隐蔽性、复杂性特征愈发突出。

  具体来看,一是“假账做全套”,对资产、收入、成本、利润、资金流等会计科目系统性同步做假,财务数据形成勾稽,甚至有的对生产、采购、销售、物流、库存等经营环节全链条整体遮掩,识别难度持续加大;二是利用隐秘关联方、“壳公司”、第叁方构建无经济实质的交易,以合法形式遮掩非法目的,隐蔽性不断增强;三是大股东、实控人“驱动型”做假频发,有近15%的财务做假同时伴生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诸多问题,公司治理和内控体系约束不足;四是为满足融资条件、维持上市地位或避免大股东股权质押“爆仓(好比:本金10万元人民币,又向券商借了10万元人民币,你仅需亏50%,自己的本金就输光了,暴仓就这事理)”实施的财务做假有所抬头,二级市场向一级市场的危险外溢时有发生。

  针对上述情况,何艳春表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持续对财务做假案件实施全链条打击惩处:一是在处罚力度方面,2024年对61起财务做假案件作出行政处理,同比增长17%;案均处罚金额1577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2%;对7起案件根据法定高限处以罚款,同比增长75%;对69名“董监高”人员实施市场禁入,同比增长9.5%。二是在责任追究方面,有35起案件在处罚上市公司及其责任人员的同时,还追究大股东、实控人等“首恶”组织指使责任,同比增长近60%;对39家中介机构作出行政处理,对5家中介机构暂停业务,不断压实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的“看门人”责任。三是在监管协同方面,牵头建立第叁方配合做假线索通报处理机制,将金融机构、上下游客户、第叁方企业等配合做假的线索移交相关主管部门或属地政府。

  何艳春表示,下一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通过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舆情监测、投诉举报处理等多渠道识别做假线索,尤其是完善线索举报奖励制度,切实施展内部“吹哨人”的作用,紧盯财务洗澡、业绩变脸、异常换所等可疑迹象,提升非法发现能力,优化调查流程,提高处罚效率,持续巩固其实不断加强“严”的氛围。同时,将推动进一步强化民事赔偿和刑事打击,强化立体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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