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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洞察

【操纵市场】集中打击恶性操纵行为 - 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和稳定

查看信息来源】   2-24 23:09:40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操作行为的打击力度。”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何艳春2月21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举行的“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犯罪增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同时,他提出“集中军力,抓好对诸如上市公司与市场机构内外勾连、推动股票价格暴涨狂跌、无视监管警示屡查屡犯等恶性操作案件的打击惩办。”

  一直以来,操作市场都是资本市场严打的关键领域。在市场人士看来,上述三类操作行为属于操作市场中极为恶劣的犯法行为,严重影响市场秩序和稳定,可能给投资者造成巨大损失,是打击的重中之重。

  “操作市场案件中,当事人主观上基本是故意的。对这些极为恶劣的操作行为加大打击力度,是民心所向、众望所归的事。”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波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操作市场行为危害大

  近年来,操作市场等交易类违法犯罪仍然多发。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42起操作市场案件作出处罚,罚没金额49.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2.2%,其中千万元以上罚单占比41.9%,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操作犯罪案件32件,移送犯罪嫌疑人104人。

  据何艳春介绍,随着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市场结构不断丰富、市场深度不断拓展,操作类案件也显现出一些新的特点。譬如,游资抱团炒作的“团伙型”操作数量增多,上市公司“内部人”组织参与的“伪市值管理”信息型操作、“编题材、讲故事”的蛊惑型操作有所增加等。

  谈及监管职能部门将集中严打的操作市场行为,陈波表示,通俗比拟,操作市场相当于“抢”,内幕交易相当于“偷”,虚假陈述相当于“骗”,对证券市场“三公”原则的伤害极为巨大。

  上市公司与市场机构内外勾连,往往通过控制利好、利空信息的发布节奏,配合操盘手推高股票价格,在高位抛售获取利益。期间,股票价格明显大幅偏离大盘和行业股票价格走势,而跟风买入的投资者可能高位接盘,在其抛售后承受巨亏。

  2月21日,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8宗证券违法犯罪指导性案例。其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指导性案例4号,孟某某、杨某某操作证券市场案中,孟某某作为上市公司实控人,为避免承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底”责任,通过控制利好信息公告、推迟利空信息发布,配合交易推升股票价格,较之普通操作行为隐蔽性更强,危害性更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当事人罚没合计2.26亿元人民币,对市场形成有力震慑。

  信息型操作因其与信息披露行为相关而危害性更广,新证券法将此规定为一种操作市场行为类型。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操作市场等重大违法案件,有效打击信息型操作市场犯法行为,有益于更好地维护资本市场秩序。

  推动股票价格暴涨狂跌的原因有许多,大多是利用资金、信息等优势,利用非法荐股等行径,人为扭曲股票价格,造成相关股票价格在短时间内暴涨狂跌。如何艳春所说,违法者在极短时间内获取巨大利益、赚得盆满钵满,全身而退后,价格经历暴涨狂跌,往往“一地鸡毛”,中小投资人的股票“砸在手上”甚至本钱亏空。

  而无视监管警示或处罚,屡次操作市场,不仅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还会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如牛散任某成4次操作市场均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理,在2023年第四次被处罚时,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任某成属于典型的不知悔改、为所欲为情形,行为特别恶劣,应当依法予以严厉责罚。

   北京市 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卢鼎亮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严打恶性操作市场行为,彰显了监管机构对证券非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监管机构将更加重视保护市场“三公”原则,防止操作市场行为扰乱市场秩序,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推动出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

  目前,新证券法虽然明确规定操作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在具体的责任认定、因果关系推定、损失计算等方面缺乏明确的司法解释和操作细则。

  何艳春提出,强化协同民事、刑事立体追究责任,推动出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市场人士认为,出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迫在眉睫。

  在陈波看来,早日出台操作市场民事赔偿司法解释,是证券市场持续的呼声。如果影响操作市场司法解释进度的是立法技术,本着急务先行、宜粗不宜细的准则,早日出台试行规则,也是值得考虑的。

  在实践中,已经有多起操作市场民事赔偿案例落地,为操作市场民事赔偿司法解释出台积累经验。如去年8月份, 福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对8名证券投资者诉被告王某某操作证券交易市场责任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王某某向8名原告赔偿损失合计65万余元。今年1月份, 江苏省 顶级人民法院对4名投资者诉徐翔等操作证券市场案作出二审判决,判决徐翔、徐长江向4名自然人投资者合计赔偿损失110.26万元人民币,判决 文峰股份 对徐翔、徐长江上述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卢鼎亮表示,出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可以填补法律空白,为投资者提供更明确的法律依据,降低维护权益门槛,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也有助于完善资本市场法治体系,强化对操作市场犯法行为的立体追究责任机制。通过民事赔偿与行政处理、刑事追究责任相结合,形成对犯法行为的行刑民多方追究责任,增加犯罪成本,保护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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