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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洞察
【证监会】张宏伟的东方集团涉嫌重大财务造假或被强制退市 - 连年巨亏
【查看信息来源】 2-28 22:03:12
2月28日,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通报称, 东方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600811 SH,以下简称“ 东方集团 ”)因2020年至2023年连续四年财务信息严重失实,涉嫌重大财务做假,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称,该案目前正在调查进程中,将尽快查明违法事实,依法严厉责罚。
去年6月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
去年6月18日, 东方集团 公告披露,关联方 东方集团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务公司”),近期流动性暂时趋紧, 东方集团 及子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出现大额提取受限情形。截至公告前一日, 东方集团 及子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余额16.4亿元人民币,贷款余额6.66亿元人民币。作为控股子公司,东方财务公司长期为 东方集团 提供金融服务。
2024年6月18日,上海证交所下发监管工作函,要求 东方集团 自查在关联财务公司的银行存款情况,和相关资金是否被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挪用。6月22日,因涉嫌信息披露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 东方集团 立案。 东方集团 当天还收到了黑龙江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及公司老总、当时担任总裁孙明涛,董秘康文杰等,因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被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024年7月16日, 东方集团 公告称,公司收到了 哈尔滨市 中级人民法院的决定书,法院已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
2024年12月23日, 东方集团 发布公告称,披露其控股股东 东方集团 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收到黑龙江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该决定书指出, 东方集团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能按期履行此前关于支持 东方集团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化解流动性资金不足问题的承诺。黑龙江证监局规定,对 东方集团 有限公司和张宏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025年2月28日,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通报称, 东方集团 因2020年至2023年连续四年财务信息严重失实,涉嫌重大财务做假,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上市公司财务做假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将从严从快查处各类做假行为,强化行政、民事、刑事立体追究责任。对于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上市公司,将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坚决出清此类“残渣余孽”,让做假者付出惨重代价。
老牌上市民企连续多年巨亏
据了解, 东方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是“东方系”核心成员企业,建立于1989年8月,1994年成为 黑龙江省 第壹家在上海证交所挂牌的民营上市公司,也是我国最早实行股份制改造并获准上市的民营企业之一。公司以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为核心主业,涵盖金融、港口交通、 新型城镇化 开发等多元化业务板块。
“东方系”实控人张宏伟,1954年生,现任中国 民生银行 副老总, 东方集团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 东方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老总、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
从财务数据看, 东方集团 已连续多年出现巨亏。2021年至2024年净亏损17.19亿、9.96亿、15.57亿。而根据2024 年度业绩预告,公司去年净亏损8亿元~12亿元人民币。
值得强调的是,2月13日, 东方集团 公告,公司于2024年3月6日使用6.2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于2025年3月5日到期,由于公司流动资金紧张,预计无法按期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