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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洞察

【行政处罚】支付机构收年内第二张超千万罚单,汇聚支付被罚没10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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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行政处理公示披露,中国人民银行 广东省 分行于2025年2月19日对 广州市 汇聚支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汇聚支付”)开出罚没合计1062万元的行政处理,成为年内央行分支机构对支付机构开出的第贰张千万级罚单。此次处罚再次引发市场对支付行业合规性的高度关注。

  根据央行 广东省 分行公布的行政处理决定书(文号:广东银罚决字〔2025〕1号),汇聚支付存在四项主要违规行为:未按规定审核商户资质或未落实商户实名制要求;未规范管理用户支付账户,存在账户信息不完整或资金划转违规行为;未遵守资金清算规则,可能涉及违规开展跨机构清算业务;公司内部风控体系不健全,未有效落实监管要求。

  基于上述违规事实,央行对汇聚支付采取“警告、通报批判”的行政处理,并没收违法所得181万元人民币,罚款881万元人民币,合计罚没金额达1062万元。同时,两名当时担任高管被追究责任,副总经理杨某国,因涉及前两项违规行为被警告并罚款57万元;总经理王某峰因第四项违规行为被警告、通报批判并罚款50万元。

  汇聚支付建立于2008年,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总部办公地位于广州,其于2014年7月第壹次获得央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并在2019年成功续展,获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互联网支付业务。2023年《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管条例实施细则》落地后,其业务类型调整为“储值账户运营Ⅰ类”。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支付牌照有效期已于2024年7月9日到期,目前处于过渡期(至2025年7月9日),此次处罚可能对其牌照续展发生重大影响。

  此次罚单是央行年内第贰次对支付机构开出千万级处罚。1月27日,北京雅酷时空信息交换技术有限公司因8项违规行为被罚没1199万元。两起案件共同反映出监管职能部门对支付行业乱象的“零容忍”态度。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对汇聚支付及其高管的处罚中,第壹次出现“通报批判”这一更严厉的行政处理手段。相较于传统“警告”,通报批判的影响范围更广,直接冲击企业声誉,表明监管层正通过多元化手段强化执法威慑。

  当前,支付行业正面临牌照续展高峰期与监管细则落地的双重考验。汇聚支付能否在过渡期内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将成为市场观察其生存能力的关键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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