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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洞察
【新能源汽车】车企代表建言献策 - 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查看信息来源】 3-8 2:11:33随着汽车行业的转型步入深水区,高质量发展成为产业将来的核心议题。在两会会场上,关于这一问题的深入探讨正在展开。
多位车企掌门人——朱华荣、冯兴亚、何小鹏、景柱等纷纷建言献策。他们的关注焦点不仅围绕行业的热点问题,还直击当前的槽点和瓶颈。这些讨论勾勒出中 国新能源 汽车企业家代表对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深度思考,也展现了他们对行业未来走向的共同聚焦。
这时,作为新能源产业的另一重量级人物,曾毓群也提交了提案,重点关注如何进一步提高新型 储能 市场的应用水平,以推动产业向更高质量发展迈进。
从技术突破到法律规范
近年来,在相关企业的积极布局下,国内 无人驾驶 技术不断发展壮大,并逐步成为未来出行方式的重要变革力量。数据显示,2024年上半年,我国乘用车市场中具备 L2级自动驾驶功能的新车渗透率已达到55.7%,预计到2025年,这一比例将接近65%。
全国人大代表、 长安汽车 老总朱华荣认为,自动驾驶是新质生产力的关键发展方向。然而,随着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的快速普及,自动驾驶技术的应用场景日益广泛,但相关法规和标准体系尚未完善,成为行业发展的约束因素。
针对这一问题,朱华荣建议,加快推进我国自动驾驶系统立法,结合产业发展现状,建立责任认定机制,明确不同等级和形态自动驾驶车辆的责权界限,并完善自动驾驶保险体系,构建多元化的监察管理格局。另外,基于我国在自动驾驶技术开发和准入管理方面的创新实践,推动通用标准、产品标准及管理标准的完善,为行业提供更清晰的规范指引。
他进一步指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已成为我国三大万亿级产业集群之一,并正加速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随着汽车逐步从传统交通工具向多功能智能平台演进,未来将催生具备可进化能力的智能汽车 机器人 ,成为产业升级的重要方向。
全国人大代表、小鹏汽车老总何小鹏则强调,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自动驾驶技术的商业化落地仍处于起步阶段。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已通过立法和认证许可,逐步推动自动驾驶技术的商业化应用,而我国虽在认证研究方面取得一定进展,但仍未允许自动驾驶全面向公众推送。
在何小鹏看来,低速自动驾驶场景,尤其是停车领域,具备较好的技术基础和应用条件。他建议,在整车硬件、软件和云端监管能力达到安全标准的条件下,允许开展停车场 无人驾驶 低速泊车和低速取车的能力评估和试运营。可借鉴汽车远程升级(OTA)备案管理模式,在符合国家标准、并经工信部审批备案后,逐步导入或推送 无人驾驶 泊车功能,从而提升消费者“最后100米”的出行体验。
他进一步表示,推动限定场景的 无人驾驶 技术先行应用,不仅能帮助社会公众逐步适应并接受这一技术,还可实现有人驾驶与 无人驾驶 的平稳过渡。同时,通过审核备案和批量推送机制,积累管理经验,优化行业标准,最终推动 无人驾驶 技术从低速向高速、从封闭到开放的渐进式发展。
聚焦换电、 储能 和破产瓶颈
广汽集团 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关注焦点,主要聚焦在解决补能焦虑和资源循环的困扰。
全国人大代表, 广汽集团 党委书记、老总兼总经理冯兴亚今年继续关注汽车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关键槽点。他在推动换电模式和 动力电池回收 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组合拳”,力图破解新能源汽车补能和资源循环中的困扰。
换电模式作为新能源汽车的重要补能方式,与充电模式并列,符合国家“双碳”战略目标,并且能够有效缓解补电难的问题,具备明显优势。然而,当前全国乘用车换电站的数量仍然较少,只有4200余座,且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换电站的建设成本较高,整体规划布局滞后,同时电池标准缺乏统一,这些问题亟待解决。冯兴亚指出,政府应加大对调电模式的政策支持,推动换电站的建设和规划布局的加速实施,并逐步统一换电电池的技术标准,以增进换电模式的普及。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已经投入使用5—8年的动力电池将在不久的将来面临大规模退役的高峰期。如何实现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成为汽车产业链中的新课题。冯兴亚提出,当前我国关于 动力电池回收 的法规层级较低,现有回收产能过剩,且各企业的回收质量良莠不齐。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冯兴亚呼吁尽快出台针对 动力电池回收 的专项法规标准,优化产业规划,调整产能布局,同时完善监管措施,以推动整个产业的规范化运营。
这时,在新型 储能 市场化应用方面,全国政协委员、 宁德时代 老总曾毓群指出,尽管国内新型 储能 已经实现了规模化发展,但 储能 市场机制尚未完全成熟。他表示, 储能 可以作为独立主体参与电力市场的多种环节,尤其是电能量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正在经历持续改革,而现货市场也在逐步扩展。但与 抽水蓄能 相比,现有政策和市场机制尚未充分激发新型 储能 的潜力,限制了其高水平运用。
另外,曾毓群还指出,目前新型 储能 面临的主要问题包含:电能量市场的电价浮动区间过窄,无法真实反映市场需求;辅助服务的款项分摊机制尚未打通,造成 储能 成为电源侧博弈的“成本项”;部分 储能 项目的寿命和容量存在较大问题,影响了 储能 的长期有效性。因此,他建议进一步完善电价机制、成本疏导机制和容量补偿机制,同时国家应尽早建立适合新型 储能 的安全保证机制,借鉴电力行业的定期检修机制,确保 储能 设备的安全和高效运行。
另外,全国人大代表、海马集团老总景柱提出,破产重整中应更好地保护债权人的权益。景柱认为,当前中国经济正处于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时期,企业破产重整和清算在激发市场经济活力、增进资源再配置方面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然而,一些企业利用破产重整程序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权益,影响了营商环境。
针对这一问题,景柱建议优化破产重整案件的管辖机制,制定正确的破产清偿率标准。如果清偿率无法达到规定标准,应直接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而不是继续进行破产重整,以防止债务人推脱责任。另外,景柱还强调,应追究破产重整进程中给债权人造成重大损失的企业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并要求其赔偿债权人的损失。同时,建议加强破产重整程序中债权人权益的保护,以确保企业破产进程中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