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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洞察
【网络安全】专访最高法研究室主任周加海 - 加强网暴治理 增加司法政策供给
【查看信息来源】 3-9 13:07:47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肖潇王俊北京报道
近年来,多起网暴事件牵动人心。去年4月,网友“胖猫”因感情问题投江轻生,网上随即出现大量针对其女朋友的人肉搜索、诽谤、谩骂;在此之前,游戏主播“开盒人肉”、粉发女孩被网暴后跳楼身亡,网课平台老师屡次遭到言语暴力和诬陷,都引起广泛关注。
2025年全国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周加海在接受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全国两会报道组-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表示,网暴被害人通常难以开展信息溯源、查明扩散路径,甚至无法确认网暴者的真实身份,因此陷入维护权益困境,为依法治理网络暴力,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细化了网络侮辱、诽谤犯罪的公诉标准。
网络暴力行为多发生在社交平台,平台有何治理责任?周加海表示,社交平台本身是各类网络信息的“集散地”一些网络平台未及时、规范履行信息 网络安全 管理义务,致使违法信息大量流传、网络暴力繁殖扩张的情景仍旧存在。
他对此表示,要强化源头治理,压实网络平台审查义务、注意义务等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回应社会关切和司法实践需要,适时编发依法惩办网络暴力参考案例、典型案例,持续增加司法政策供给。”周加海说。
严打网络“水军”“打手”,遏制“黑灰产”炒作
《21世纪》:近年来,“按键伤人”的网络暴力案件显现何种趋势?法院在办理网络暴力案件时,面临哪些难点,采取了哪些措施?
周加海:为充分施展司法职能作用,202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了《关于依法惩办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近两年人民法院的统计数据看,网络暴力刑事案件整体呈先升后降的波动趋势,以较为典型的网络诽谤公诉案件为例,2023年的案件数量较2022年增长10.3%,2024年的数量则较2023年回落超过40%;同时,其中性质恶劣、后果严重、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极端个案已大为减少。一方面,这表明网络秩序已经有所好转,网络空间渐趋清朗,治理已取得明显成效;另一方面,也说明网络暴力治理具有复杂性、长期性,仍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久久为功。
人民法院严格落实《意见》要求,聚焦实践难点堵点,切实提升网络暴力治理效能:
一是激活公诉功能,降低群众维护权益成本。由于网络空间的虚拟性和网络用户的匿名性,被害人自己通常难以开展信息溯源、查明扩散路径,甚至无法确认行为人的真实身份,陷入维护权益困境,取证成本高昂。对此,人民法院一方面落实协助取证的法律规定,弥补自诉案件被害人取证能力的不足;另一方面完善司法政策,细化网络侮辱、诽谤犯罪的公诉标准,有效激活公诉功能。
二是严打网络“水军”“打手”,遏制“黑灰产”炒作。网络暴力得以成势,背后多有职业“水军”等网络“黑灰产”参与,以搅动舆论漩涡,牟取不法利益,冲击法律、道德底线,亟需依法有效规制。对此,人民法院对症施策,对组织网络“水军”“打手”实施网络暴力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三是多点发力,矫正“法不责众”倾向。网络暴力事件的参与者往往人数众多,责任认定和区分较为复杂。实践中,“法不责众”的情景客观存在。人民法院多点发力,切实矫正这一错误倾向:
第壹,厘定行为罪恶。进一步明确行为定性,为审判实践提供指引,确保准确定罪处罚。
第贰,狠打网暴要害。对恶意发起者、组织者、恶意火上加油者和屡教不改者,坚决依法严厉责罚重罚。
第叁,通顺行刑衔接。对于尚不构成犯罪,但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的,及时移送行政处理,推动多元共治工作格局。
第四,支持民事维护权益。对属于网络民事侵权的,依法追究民事责任,支持受害人民事维护权益。
《21世纪》:网络暴力行为多发生在社交平台,平台在推荐算法、评论区管理、相关账号封禁等方面的责任备受关注。网络平台违反法律规按时,需要承担何种责任,法院目前有没有形成一些共识性的规则或案例?
周加海:随着自媒体的迅速兴起,网络社交平台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推动新就业形态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日益突显。同时,由于社交平台本身是各类网络信息的“集散地”,网络暴力信息容易在社交平台上繁殖扩张。毫无疑问,作为重要的网络服务提供者,社交平台依法履责、规范运营,对维护 网络安全 、及时阻断网暴信息流传和有效遏制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具有重大意义。
实践中,网络平台未及时、规范履行信息 网络安全 管理义务,致使违法信息大量流传、网络暴力繁殖扩张的情景仍旧存在。
对此,人民法院充分施展审判职能,引导网络平台依法运营,推动参与综合治理,共同遏制网络暴力。
一是强化源头治理,压实网络平台主体责任。引导网络社交平台等网络服务提供者依法履行信息 网络安全 管理义务,及时阻断网络暴力流传链条,协助网络暴力受害者取证维护权益。例如,《意见》第十六条专门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于所发现的网络暴力信息不依法履行信息 网络安全 管理义务,致使违法信息大量流传或有其它严重情节,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二是强化案例指引,提炼裁判规则。好比人民法院案例库参考案例“李某某诉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的裁判要旨指出,网络服务提供者对涉及未成年人个人隐私、涉性谣言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信息审查,应当尽到更高的注意义务。对于短时间内浏览量飙升的前述侵权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未采取必要措施及时处理的,应当根据民法典第壹千一百九十七条与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三是明确刑事罪恶,引导网络平台履行法定义务。例如,《意见》第六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于所发现的有关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信息不依法履行信息 网络安全 管理义务,经监管职能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违法信息大量流传或有其它严重情节,符合刑法第贰百八十六条之一规定的,以拒绝履行信息 网络安全 管理义务罪定罪处罚;依照刑法和司法解释规定,同时构成其它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1世纪》:接着,人民法院如何施展审判职能,强化网暴治理?
周加海:一是扎实做好“如我在诉”,进一步维护广大网民人格权益。人民法院将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网络空间和网络法治的新期待新要求,依法妥善审理网络暴力案件,坚决整治“按键伤人”网暴乱象。
二是持续增加政策供给,进一步提高网络暴力治理效能。最高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回应社会关切和司法实践需要,适时编发网络暴力参考案例、典型案例,通过增加司法政策供给,不断完善网络暴力案件裁判规则,强化案例震慑、引领、教育,以不断提升的治理成效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三是共同推动多元共治,进一步维护清朗网络生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网络空间法治建设,健全网络生态治理长效机制”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价值引领,压实主体责任,“抓前端、治未病”,推动健全综合治网格局,做实网络暴力源头预防、综合治理。
人民法院案例库去年入库案例达4790多件
《21世纪》:人民法院案例库上线已一年。一年来,案例库建设使用获得了哪些工作成效?
周加海:案例库上线一年来,建设使用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案例库的注册用户超过120万、浏览量突破2200万,“找案例、用案例,就上人民法院案例库”的格局正在逐步发生。
一是入库案例的质、量稳步提升。截至2025年2月27日,人民法院案例库的入库案例数量达到4790件,实现了对常见罪名、多发案由的“全覆盖”。其中,很多入库案例都十分“接地气”,覆盖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领域,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有的入库案例“很新鲜”,属于随着社会发展而引发的新类型案例。例如,近年来,一些犯罪分子利用虚拟货币等数字技术实施非法募资、洗钱、贪污腐败等犯罪表现,涉虚拟货币的民事纠纷亦日积月累,为审判执行工作造成新挑战。为此,案例库专门收录了近20件涉虚拟货币的各类案例,为类似案件审理提供裁判规则指引,引领社会行为规范。
二是增进办案质效明显提升。从数据上看,案例库检索量与主要案件质量指标之间显现出正相关性,检索量排名靠前地区法院的主要案件质量指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三是增进矛盾纠纷化解,实现定分止争。全国法官的案例意识不断提升,入库案例的参考示范效能逐步显现。2024年,全国法院共有超过18万件案件在裁判进程中参考了入库案例。法院在案件审理进程中,运用入库案例释法说理、定分止争,使法院司法裁判“文本法”的适用符合人民群众感受的“内心法”,增进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充分认同相关裁判规则,解开“法结”、消解“心结”,同时推动类似纠纷的源头预防。
《21世纪》:过去一年,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使用的工作成效已经显现。下一步,案例库建设使用的工作方向是啥?
周加海:一是增加案例供给,确保案例质量。严格审查审核机制,牢牢抓住案例质量这条“生命线”,确保入库案例规范、权威。加强重点领域案例编选,尤其是涉及 老百姓 切身利益、司法实践亟需指导的领域,针对性增加案例规则供给,充分施展案例指导“小快灵”的优势。深化案例库与法答网融合,围绕高频提问、不一样答疑等反映的审判实践中带有一定普遍性、典型性的问题编选案例。
二是提升案例意识,推动“以用促建”。善于及时总结类案裁判规则,把“办理案件”和“总结案例”融为一体。善于将入库案例用于释法说理,确保严格公正司法,做实定分止争,提高司法裁判的说服力和认同度。
三是加强信息化支撑,完善平台功能。依托人民法院“一张网”建设、 大数据 、 人工智能 等技术手段,精准识别、推送类似案例,推动裁判规则输出和信息技术手段深度融合,减轻法官检索案例负担,为法官办案提供智力支持和规则参考。聚焦“用户体验”,针对社会公众反馈,不断完善案例库平台功能、优化服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