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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洞察
【华闻集团】公司热点 - 多份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华闻集团被警告并罚款共620万元,股票明停牌并将ST
【查看信息来源】 3-16 14:48:25
3月16日晚间,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闻集团 ”或“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及有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海南证监局”)《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采用总额法确认子公司业务收入,造成多份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海南证监局决定对 华闻集团 及多名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处以合计620万元罚款。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它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于2025年3月17日(周一)停牌1天,将于2025年3月18日(周二)开市起复牌;实施其它风险警示后,股票简称由“ 华闻集团 ”更改为“ST华闻”,日涨下下跌幅度度限制为5%。
▲ 华闻集团 公告截图
此前,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公司和公司当时担任老总、总裁汪方怀,当时担任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董事、总裁金日,当时担任副总裁、北京国广光荣广告有限公司老总张小勇,当时担任财务总监汪波于2025年3月14日收到海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
《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称,经查明, 华闻集团 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华闻集团 采用总额法确认子公司北京国广光荣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广光荣)、天津掌视广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展的互联网广告代充值业务收入,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第叁十四条有关规定,造成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进而造成 华闻集团 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 华闻集团 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83,188,923.48元,虚增营业成本183,188,923.48元;2022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59,736,067.20元人民币,虚增营业成本59,736,067.20元;2022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79,340,616.25元,虚增营业成本179,340,616.25元。 华闻集团 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8.15%、15.86%、23.62%。
2024年4月30日, 华闻集团 发布《关于前期会计过失更正的公告》,更正了相关会计过失事项。
上述违法事实,有 华闻集团 相关公告、情况说明、会计凭据、相关合同、有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海南证监局认为, 华闻集团 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贰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82号)第叁条第壹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七条第贰款所述犯罪行为。
华闻集团 当时担任老总、总裁汪方怀(对 华闻集团 负有全面管理的责任),当时担任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董事、总裁金日(分管运营管理部负责子公司管理,且担任总裁期间全面负责 华闻集团 日常经营管理),当时担任副总裁、国广光荣老总张小勇(全面负责国广光荣的日常经营),未勤勉尽责,未审慎关注互联网广告代充值业务会计处理的准确性,签字保证 华闻集团 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叁款的规定,是 华闻集团 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当时担任财务总监汪波(分管财务部,全面负责 华闻集团 财务工作),未勤勉尽责,未审慎关注互联网广告代充值业务会计处理的准确性,签字保证 华闻集团 2022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叁款的规定,是 华闻集团 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犯罪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水平,依据《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七条第贰款的规定,海南证监局拟决定:
一、对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
二、对汪方怀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
三、对金日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四、对张小勇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五、对汪波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当天, 华闻集团 还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它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根据《深圳证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8.1条第(八)项、第9.1.5条和新旧规则适用的衔接安排第七条,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它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于2025年3月17日停牌1天,将于2025年3月18日开市起复牌。实施其它风险警示后股票简称由“ 华闻集团 ”更改为“ST华闻”,日涨下下跌幅度度限制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