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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洞察
【重庆嘉威】一审被判赔重庆嘉威3.53亿元,重庆啤酒称将坚决上诉!公司拟计提2.54亿元预计负债
【查看信息来源】 3-16 17:47:49
3月14日晚间, 重庆啤酒 (600132)发布公告公布与重庆嘉威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嘉威”)合同纠纷一案的一审判决结果。根据判决, 重庆啤酒 被判赔偿嘉威3.5亿元人民币,同时驳回重庆嘉威的其它诉讼请求及 重庆啤酒 的反诉请求。
此次判决将对上市公司 重庆啤酒 的2024年财报发生影响。公告称,根据会计谨慎性原则,重啤股份下属子公司嘉士伯 重庆啤酒 有限公司拟计提预计负债2.54亿元人民币,预计减少上市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2.5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收入1.3亿元人民币。
目前,该案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案件仍在审理阶段。 重庆啤酒 在其官方公众号“嘉士伯中国”上发表长文《 重庆啤酒 :坚决上诉,澄清事实,维护合法权益》,称重庆五中院的一审判决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方面存在重大错误,显失公正。重啤已决定向 重庆市 顶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双方争议的核心在于利益分配。重庆嘉威屡次发声,主张外资丹麦嘉士伯啤酒与 重庆啤酒 重组后,为封杀未来竞争对手,打击并边缘化重庆本地知名品牌“山城”啤酒,转而大力推广嘉士伯自有品牌。这造成重庆嘉威生产的“山城”啤酒品牌价值严重缩水,销量断崖式下跌。
对此, 重庆啤酒 官方回应称,重庆嘉威的公众号文章内容严重失实,重啤作为品牌所有者,根据市场变化和专业判断,及时调整品牌策略。 重庆啤酒 在上述公众号长文中第壹次披露了与重庆嘉威的合作与纠纷历史,指出嘉威在20年包销协议期间已形成依附于 重庆啤酒 的“吸血寄生体系”。
曾经合作密切
重庆啤酒 与重庆嘉威的渊源由来已久。
重庆啤酒 的前身 重庆啤酒 厂建立于1958年,是我国最早的啤酒企业之一,旗下品牌包含此次合同纠纷的核心——“山城”啤酒。
重庆嘉威的前身则是1984年建立的金星啤酒厂,1992年,金星啤酒加入 重庆啤酒 ,成为重啤第八啤酒厂,获得了“山城”品牌的生产许可证,不再生产金星啤酒。
重庆嘉威的控股股东重庆钰鑫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钰鑫)的实际控制人尹顺,正是当时担任金星啤酒厂厂长尹兴明之子。
双方关系一度密切,在1997年, 重庆啤酒 成功上市,成为继 青岛啤酒 (600600.SH)和 燕京啤酒 (000729.SZ)之后,又一家跻身资本市场的国产啤酒企业。据公告显示,金星啤酒厂在当时位列 重庆啤酒 的十大股东行列,持有288.25万股股份,占比为1.84%。
合作一直延续至1998年,金星完成私有化,改制为民营企业,成为尹兴明的个人资产。1999年,嘉威成立,继续为重啤代工。
据嘉士伯声明称,此时国企重啤在嘉威的持股比例仅剩33%,从大股东变为小股东且33%股份主要是靠注入“山城”商标使用权换得。嘉士伯对此称:“当年的国企重啤居 然愿意用”山城“商标使用权换取小股东地位,这种安排令人难以理解。”
20年包销协议
2004年,全球第六大啤酒制造商英国苏格兰纽卡斯尔啤酒公司斥资5.25亿元收购了重啤集团所持有的5000万股股权,一跃成为 重庆啤酒 的第贰大股东,持股占比达到19.51%。四年后的2008年,嘉士伯啤酒公司收购了纽卡斯尔啤酒,从而间接持有 重庆啤酒 的股份。尔后,嘉士伯稳扎稳打,逐渐从第贰大股东的身份跻身为 重庆啤酒 的控股股东,持有 重庆啤酒 60%股权。
在2009年,重庆钰鑫庆嘉威与重啤股份正式签订了一份《产品包销框架协议》,有效期为20年。
重庆啤酒 公告显示,在协议期限内,重庆嘉威将仅生产山城牌商标系列啤酒,且应将其生产的全部啤酒交由 重庆啤酒 包销;根据重庆嘉威现有年产15万千升啤酒的产能和市场需求,在其2008年度实际产销量为8万千升的条件上, 重庆啤酒 包销数量为2009年至2013年期间,每年度比上年度递增1.4万千升,确保2013年达到15万千升,从2013年度起,与 重庆啤酒 在重庆九龙坡区和北部新区的啤酒企业合计啤酒产销量的增长保持同步;包销价格按 重庆啤酒 在重庆九龙坡区和北部新区的啤酒企业同品种、同规格、同市场的出厂价进行结算;同时重庆嘉威将根据 重庆啤酒 包销啤酒数量承担销售费用,其中:2009年至2013年期间,按当年包销的啤酒数量每千升人民币100元的标准承担,自2014年起,当年包销数量在15万千升(包含15万千升)以内,仍按每千升人民币100元的标准承担,当年包销数量超过15万千升部分,按 重庆啤酒 在重庆九龙坡区和北部新区的啤酒企业承担的平均每千升啤酒销售费用为标准承担。
嘉士伯在声明中称该协议,“第壹,”平进平出“,重啤没有利益可谋求。第贰,”同增同减“,自设立起就无独立销售网络的代工厂,嘉威的产量却绑定重啤销售市场的增量。第叁,协议期限长达20年,锁定长期逾额利润。”
嘉威方面人士则对媒体表示,包销协议是嘉士伯投票认可的。
重庆啤酒 的财报数据清晰地揭示了山城啤酒市场地位的变迁。2014年,山城品牌啤酒以73.68万千升的销量,占据了 重庆啤酒 总销量的七成以上,显示出其强大的市场号召力。然而,进入2015年,山城品牌的销量却出现了断崖式下滑,骤减至27.50万千升,同比下滑幅度超过60%,这一变化令人震惊。
值得注意的是, 重庆啤酒 在2015年还对其无形资产中的“山城牌”啤酒注册商标进行了审慎的财务处理。鉴于该商标原值高达9920.06万元人民币,且其使用寿命存在不确定性, 重庆啤酒 计提5120.06万元的减值准备。
这也引发了重庆嘉威方面的不满。重庆嘉威董事谢长勇曾公开表示,嘉士伯如此做的起因是要在2028年双方包销协议结束时,将“山城”啤酒的影响力完全消灭,届时重庆嘉威自己生产“山城”啤酒时,就没有市场号召力、竞争力,以此消灭当前的合作伙伴,将来的潜在竞争对手。
这一系列事件无疑再次加剧了双方的紧张关系,使得将来的合作前景布满了不确定性。
山城品牌前路如何?
2020年, 重庆啤酒 重组时,重庆嘉威将 重庆啤酒 及其控股股东嘉士伯等共7家关联公司告上法庭,涉及金额高达6.39亿元人民币。
重庆嘉威在诉讼中提及,自2011年起, 重庆啤酒 存在诸多违约行为,且 重庆啤酒 与其它被告,采取委托加工、授权生产、外购酒在重庆区域销售、品牌调整及推广等多种关联交易行为,挤占“山城”啤酒的市场份额,损害重庆嘉威的利益。2015年至2016年间,重庆嘉威与 重庆啤酒 逐渐签订了多份文件,重庆嘉威有条件地同意不追究 重庆啤酒 此前的违约责任并作出让利。但2017年直到今天, 重庆啤酒 及其下属分公司等扩大关联交易,损害重庆嘉威利益。
因此,重庆嘉威提出多条诉讼请求,其中包含要求 重庆啤酒 赔偿2011年至2015年期间未履行《包销协议》明确的最低包销数量及包销价格造成的损失及利息;赔偿因“2014年将 重庆啤酒 股份有限公司九厂生产的啤酒在重庆销售”造成的损失及利息; 重庆啤酒 和嘉士伯啤酒(广东)有限公司连带赔偿因“采购嘉士伯品牌、乐堡品牌啤酒在重庆区域销售”造成的损失暂计人民币等等,诉讼请求金额暂计人民币6.39亿元人民币。
尔后双方矛盾激化。2024年,重庆嘉威在其官方微信发布关于解救“山城”啤酒品牌的声明,“公开谴责嘉士伯抹杀‘山城’啤酒品牌的行径”。
“嘉士伯背信弃义,毫无商业诚信:嘉士伯打着巩固和发展‘山城’旗帜才得以入主重啤股份,却在入股后随即背信弃义,控制重啤股份抹杀‘山城’品牌,抢占市场,发展自有品牌。”重庆嘉威声明中称。
嘉士伯则认为,嘉威的表现其实不是出于对“民族品牌”的保护,而是完全是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其真正目的,是利用社会舆论向重啤施压,图谋在2029年包销协议到期后,攫取“山城”品牌,实现自行生产销售。对此,重啤将依法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坚决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确保“山城”品牌的完整所有权不受侵害。
目前,“山城”品牌的衰退仍是双方争论的焦点。重庆嘉威认为, 重庆啤酒 取消“山城”中高端产品线是为2028年协议到期后的潜在竞争做准备。而 重庆啤酒 则强调,品牌调整是应对市场高端化趋势的必要举措,“重庆”及其它同门国际品牌的崛起是消费升级的自然结果。
不论咋样,随着协议到期,双方的博弈或商业关系将发生进一步变化。对于一审判决 重庆啤酒 赔偿重庆嘉威3.5亿元的结果,重啤表示将坚决上诉,并重新审视双方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