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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洞察
【中青宝】两家A股公司 - 明天停牌!600811 - 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查看信息来源】 3-16 18:39:13
中青宝 股票将被实施其它风险警示, 东方集团 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二者将于3月17日停牌1天。
东方集团 (600811)公告称,公司于3月16日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认定公司通过人为增加业务环节或虚构业务链条等方式,长期开展农产品融资性贸易和空转循环贸易,造成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上述虚假销售业务,将触及“年度报告财务指标连续3年存在虚假记载”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该公司股票将于3月17日停牌1天,自3月18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更改为*ST东方,日涨下跌幅度限制为5%。
另外,3月16日晚间, 中青宝 (300052)公告,3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简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
据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它风险警示:根据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第10.5.2条第壹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含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收入、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负债科目”, 中青宝 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它风险警示。
中青宝 表示,公司股票自3月17日(周一)开市起停牌1天,将于3月18日(周二)开市起复牌。同时,公司股票自3月18日(周二)被实施其它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 中青宝 ”更改为“ST 中青宝 ”;股票代码不变,仍为“300052”;实施其它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下跌幅度限制不变,仍为20%。
回溯原委,去年8月和10月, 中青宝 先后公告,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云霞,和实际控制人李瑞杰,因为涉嫌信息披露非法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侦查。今年3月14日, 中青宝 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 中青宝 涉嫌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违法事实。
具体来看,2019至2021年期间, 中青宝 全资子公司宝腾互联与高德信签订采购合同,后与高德信介绍的深圳圳通通信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统称“相关公司”)签订相同标的的销售合同。高德信将合同款项转给相关公司,经由宝腾互联最终转回高德信。上述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宝腾互联通过前述虚构业务,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虚增或虚减利润总额。 中青宝 披露的2019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另外,2023年12月29日, 中青宝 实际控制人张云霞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于当日被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 中青宝 及其实际控制人李瑞杰不晚于2024年4月19日知悉张云霞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依据《证券法》规定, 中青宝 应当及时披露上述事项,但张云霞、李瑞杰为避免影响 中青宝 及其关联公司融资等,共同要求 中青宝 暂不披露。至2024年7月26日, 中青宝 才发布公告,对上述事项予以披露。
为此,深圳证监局拟决定针对 中青宝 2019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行为,对 中青宝 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李瑞杰、张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李逸伦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张思群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针对 中青宝 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行为及张云霞、李瑞杰组织、指使信息披露犯法行为,对 中青宝 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张云霞、李瑞杰处以350万元罚款,其中张云霞承担200万元人民币,李瑞杰承担150万元;对李逸伦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高国舟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中青宝 表示,截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对于《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中涉及的相关非法事项,公司已对相关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的事项做出会计过失更正,并已对2019年度—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中青宝 进一步表示,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督促公司管理层加强措施,进一步改进、完善信息披露等内部治理体系,提升公司财务核算水平,强化规范运作,强化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全面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防范运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