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
- 3
商业洞察
【强制退市】四年累计虚增营收超160亿元,东方集团面临多重退市风险
【查看信息来源】 3-17 15:39:21
3月17日, 东方集团 的股票停牌1天,将于2025年3月18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 东方集团 的股票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下下跌幅度度限制为5%。
相关公告显示, 东方集团 于2025年3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 东方集团 出于维持农产品贸易市场占有率、满足融资需求和业绩考核等目的,通过人为增加业务环节或虚构业务链条等方式,长期开展农产品融资性贸易和空转循环贸易。上述虚假销售业务造成公司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收入约38.97亿元、48.65亿元、65.43亿元、8.25亿元人民币,占各期对外披露营业收入(更正前,下同)的25.20%、32.05%、50.44%、13.56%,分别虚增营业成本约38.75亿元、48.44亿元、65.3亿元、8.24亿元人民币,占各期对外披露营业成本的23.74%、29.57%、45.43%、11.45%。
根据当事人犯罪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水平,依据《证券法》有关规定,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拟决定对 东方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另外,对张宏伟等8位责任人合计处以2900万元罚款。
张宏伟作为 东方集团 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前述信息披露犯罪行为,违法情节极其严重;孙明涛作为 东方集团 当时担任老总、当时担任总裁,组织、参与、实施前述信息披露犯罪行为,违法情节极其严重。依据有关规定,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拟决定对张宏伟、孙明涛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另外,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拟决定对党荣毅( 东方集团 当时担任财务总监)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这意味着, 东方集团 2020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将触及上海证交所的相关规则,公司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告显示,根据《上海证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如 东方集团 后续收到行政处理决定书,显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应当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上海证交所后续将依法依规给出是否终止 东方集团 股票上市的决定。
另外, 东方集团 的股票在2025年3月14日收盘价为0.92元/股,低于人民币1元。根据有关规定,在上海证交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交所终止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