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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洞察

【市场监管】中办国办发文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

查看信息来源】   3-20 2:37:45  

  为进一步理清 食品安全 隐患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强化全链条监管合力,坚决守牢 食品安全 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 食品安全 全链条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了多条政策举措。

  完善食用农产品协同监管、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加快建立食品贮存监管机制、加强网络食品销售新业态监管……针对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和食品生产、贮存、运输、寄递和配送、销售、消费、进口等覆盖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各环节监管衔接存在的问题,意见提出了8个方面需要健全完善的协同监管措施和机制,共21条具体措施。

  中国人民大学 食品安全 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孙娟娟表示,意见直面当前 食品安全 治理中被高频曝光的重难点问题,强调了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地方政府的属地责任、监管职能部门的防控责任与行业部门的主管责任等,抓住了全链条责任这一关键点。

  “综合政策端,结合产业端、平台端和消费端来看,此次发布的意见围绕整个 食品安全 链条的针对性举措可谓环环相扣、面面俱到,有助于进一步压实各级主体责任。尤其针对以往管理相对薄弱的电商平台、外卖等 食品安全 关键点,意见都提出了详尽的举措。” 广东省 食品安全 保证增进会副会长、中国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

  具体来看,聚焦百姓关切的 食品安全 问题,意见提出了针对性举措。在加快建立食品运输协同监管机制方面,意见中明确,依法建立散装液态食品运输准运制度,明确运输散装液态食品车辆的 食品安全 准入条件和技术标准,核发食品准运证明,确保专车专用。制定实行运输准运制度的散装液态食品重点品种目录。同时,强化食品运输全过程监管。

  在健全食品寄递安全和配送安全管理方面,意见中提出,邮政管理部门要与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加大对寄递环节涉 食品安全 违法线索的核查处置力度,依法打击利用寄递渠道销售冒牌劣质食品的犯罪行为。

  针对备受关注的网络订餐安全问题,意见中明确,市场监管职能部门要督促网络订餐平台、餐饮经营者履行 食品安全 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落实网络订餐配送环节 食品安全 责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掌握 食品安全 法律知识并入网约配送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网络订餐平台、餐饮经营者应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结合实际建立适合网络订餐配送行业劳动者的培训模式,强化 食品安全 法律知识培训。

  在强化网络食品销售新业态监管方面,意见明确了各从业主体的责任,例如,严格审查食品生产经营者入网销售主体资质,规范主体信息、食品信息刊载公示,依法对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展示、药物残留检测等进行检查把关;主播及其服务机构要规范开展营销活动,依法对其推荐的食品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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