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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洞察

【深圳证监局】多项查审指标创新高 - 深圳证监局重拳打击证券违法

查看信息来源】   3-21 4:17:55  

  2024年,深圳证监局案件承办、办结及查实数量均为近年来新高;作出29份行政处理决定、涉案人数71名、罚没款达1.52亿元人民币,均创历史新高……3月20日,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2024年深圳证监局多项查审指标创下新高。

  深圳证监局落实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的要求,聚焦大案要案办理,强化对财务作假及欺诈发行的打击力度,严查金融机构及从业人员非法行为,严厉整饬操作市场、内幕交易等交易类犯罪行为,持续提升稽查执法效能和投资者保护水平。

  执法质效持续提升

  既抓早、抓小、抓苗头,更打大、打恶、打重点。2024年,深圳证监局快、准、狠打击各类非法行为,积极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从办案数量看,多项查审指标创新高。2024年,深圳证监局承办案件49件,办结32件。案件承办、办结及查实数量,线索发现及成案数均为近年来新高,其中案件承办及办结数量已连续3年上升。

  执法重点更加聚焦。2024年,深圳证监局承办案件涉上市公司欺诈发行、财务作假、资金占用等信息披露问题超过案件总数量一半,全年对该类案件行政处理罚没总金额近亿元人民币。其中,对上市公司董监高等“关键少数”处罚总金额超6000万元人民币,对于配合做假第叁方机构及个人处罚总金额超1000万元。

  从压缩监管“真空”方面发力,提升稽查执法质效。2024年,深圳证监局完成多个系统内、辖区“首单”,对北交所欺诈发行“第壹案”予以严厉查处,查实首例私募机构提供虚假材料案,第壹次将游离于监察管理范围以外、为上市公司财务作假指点江山的“顾问高参”移送公安部门处理,第壹次对拒绝并阻碍监督执法的表现作出行政处理。

  从刑事追究责任方面发力,做到涉刑案件“应移尽移”。2024年,经深圳证监局调查后移送公安机关的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数量为8件,同期辖区有14件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涉及刑事起诉。

  严打财务作假及欺诈发行

  深圳证监局严厉惩戒财务作假及欺诈发行等重大非法行为:一方面,压实上市公司违规主体责任,持续提升打击力度;另一方面,净化市场生态,惩办第叁方配合做假和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行为。

  对于市场舆情关注和投资者反映强烈的关键案件,深圳证监局坚持快查快办。如对某上市公司涉嫌伪造函证舆情事件,2个工作日内集中力量迅速完成相关核查及立案工作;针对某“累犯惯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事项,历时两个月便完成案件的所有调查工作,涉案公司已退市摘牌。

  对于对抗监管执法的表现,深圳证监局快速调集资源严厉惩戒。如某上市公司子公司高管为遮掩业绩对赌期财务作假行为,销毁、掩埋、删除财务资料,提供虚假材料,指使员工和客户拒绝配合调查。深圳证监局对拒绝并阻碍调查的表现“零容忍”,对蓄意阻碍监管执法的3名涉案人员均处以100万元顶格罚款。

  对于第叁方配合财务作假的表现,深圳证监局惩办并举,旨在破除做假“生态圈”。如某会计师事务所自某公司上市以来一直未能发现其长期、系统性财务作假,在上市公司接受检查后,该会计师事务所组织近30人的团队对审计底稿进行篡改、删减、编造,以遮掩其未勤勉尽责行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该会计师事务所予以罚没2700万元人民币,并处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的重罚。

  另外,深圳证监局有效落实“一案双查”,严厉惩戒中介机构失职缺位等犯罪行为。2024年,深圳证监局对当年承办的14件财务作假案涉及的34家次中介机构开展核查,数量明显增长,并对5家次中介机构犯罪行为启动调查,督促强化中介机构施展“看门人”作用。

  严查交易类非法行为

  2024年,深圳证监局持续强化行业合规监管,严查金融机构及从业人员非法行为;同时,整饬操作市场、内幕交易等交易类犯罪行为,助力保护市场定价功能正常施展。

  深圳证监局加强对金融机构及从业人员违规行为整治,全年查处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交易类案件10件,同比增长20%;同时,有力打击基金从业人员违规交易行为,如某私募基金投资总监利用职务便利知悉基金产品交易决策信息后,在其实际管理的“私仓”从事趋同交易犯罪行为,被罚没650余万元。

  严厉整饬操作市场、内幕交易等交易类犯罪行为。2024年,深圳证监局共承办异常交易类案件7件。其中,内幕交易类案件4件,市场操作类案件3件。深圳证监局紧盯并购重组、实控人变更等内幕交易高发领域和上市公司董监高等重点群体,一查到底、绝不放过,严厉整治操作市场、内幕交易等“沉疴痼疾”。

  一方面,重罚操作股票市场罪行。对某资本市场“累犯惯犯”通过盘中拉抬、虚假申报方式拉抬股票价格行为展开调查,期间部分调查对象为推脱责任不配合监管职能部门调查、反复篡改言辞陈述,监管拟对其罚没金额超亿元人民币。

  另一方面,严厉责罚上市公司有关人员内幕交易。如某公司人员利用上市公司董秘等高管职业“社交圈”,非法获取上市公司内幕信息,并以此交易牟利。深圳证监局针对该犯罪行为进行严厉追究责任,并将涉嫌犯罪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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