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3月21日,上海医药(601607.SH)公告称,公司下属公司上海信谊联合医药药材有限公司收到上海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行政处理决定书》,因与具有竞争关系的其它经营者就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所实施的一系列行为违反《反垄断法》,构成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行为,被责令立即停止犯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15亿元人民币,处2023年销售金额10%的罚款并减轻80%,实际处罚款5033.58万元人民币,以上罚没款合计1.66亿元人民币。信谊联合业务独立运营,其营业收入占公司整体比重不足1%,因此本次处罚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发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