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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贷公司】小贷牌照的灰产生意
浏览次数:【649】  发布日期:2024-1-6 3:11:18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专题:小贷公司】 【委托贷款
 

  “寻求全国性小贷通道,只出牌照即可”“提供小贷牌照与合规通道,详情可咨询”……在各种朋友圈里,围绕小贷牌照的“对缝”消息频现。

  近年来,小贷公司通过各种方式变相出租牌照已经成为业内常见的现象,而一张罚单则使这一灰色地带完全显露在阳光下。最近,湖南浩瀚汇通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瀚汇通”)因变相出借、出租经营许可证和妨害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两项违规行为,被罚款110万元。

  这一罚单备受业内关注。在采访中,有业内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尽管单一地方监管职能部门的处罚不能在全国范围内迅速遏制小贷牌照出租的灰色产业,但也向市场发出了信号:监管对相关行为的监察管理力度正在不断扩大,接着企业出租或变相出租牌照造成的危险将越来越大。

  随着行业出清和竞争的不断加强,小贷行业的转型需求迫切,在高强度的生存压力之下,小贷公司的合规转型道路还有哪些?

  牌照出租成为重点监管对象

  此次浩瀚汇通的罚单为 湖南省 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在2023年3月发布《关于印发< 湖南省 小额贷款公司分类监管评级办法>的公告》(湘金监发〔2023〕11号)(以下简称“评级办法”)后开出的首份行政处理,由此也格外受到业内关注。

  在前述评级办法中, 湖南省 监督管理局将对上年度小贷公司的综合表现进行打分评级,根据分数高低分为A、B、C、D四个类别。其中,特别将“出借、出租或变相出借、出租经营许可证或相关审批文件的”单独列为直接评为D级的十八种情形之一。

  在以前的评级办法中,牌照出借情形并未被单独列为一项,可见 湖南省 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对于相关情形的监察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根据评级办法,对评级结果为D类的小额贷款公司,市、县级监管职能部门将予以重点监管,督促其认真整改,整改验收不合格的,根据监管制度退出市场。

  值得注意的是,多位业内人士均对记者说,其实,业内出租或变相出租小贷牌照的情景十分普遍,在出租模式上则主要分为三类。知名小微信贷专家嵇少峰对记者说,第壹类是全面出租模式,通常是出租方对承租方比较信任,自己没有实际业务,因此除监督实施外,完全交由承租方运营,出租方收取收益;第贰类是联合运营模式,出租方存在自营业务,且也愿意双方有相应的资源共享,商定具体的业务与资金合作模式;第叁类是通道模式,承租方负责业务及资金,通过出租方资金账户进行贷款发放与回收,双方共同监管账户,商定具体通道费率。

  以浩瀚汇通为例,通过公开信息可以了解到,该公司旗下拥有浩瀚借款、薪金乐、随时贷、薪朋友等合计14项软件著作权,但部分APP其实是否由浩瀚汇通运营则需要打上问号。好比薪朋友官方网站和注册协议等显示,平台的实际运营方为众薪速达 (上海) 科技有限公司,浩瀚汇通的身影仅在隐私政策中出现。

  目前关于浩瀚汇通的具体整改情况、整改进度等诸多问题,记者致电该公司,截至发稿前尚未收到回复。但记者尝试进入前述薪朋友的小程序,其中显示:“开发者已于2023年12月21日暂停薪朋友极速版小程序服务。”目前,通过薪朋友的H5页面仍然可以注册,但在获取服务时则会弹出系统公告,提示系统正在升级中,暂时无法提供服务。

  小贷公司出借,或变相出借牌照将造成哪些风险?对此,嵇少峰对记者说:“除了监管风险之外,出借牌照给小贷公司造成的其它风险也非常大。首先,承租方资金来源的合法性难以确保;其次,还引申出放款、回收进程中的合法性、合规性,借款人投诉和隐私保护、非法暴力催收等方面的诸多隐患。”

   北京市 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数据资产化研究院执行院长王鹏则表示,由于出租方难以对承租方的业务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可能造成承租方出现违规行为或经营不善,进而影响到出租方的声誉和业务稳定性。又或承租方可能利用出租方的经营许可证从事不法活动或坑骗行为,最终将造成出租方承担连带责任和信用风险。

  谋求合规转型模式

  面对诸多风险,小贷公司依旧选择(变相)出租牌照的考虑是啥?在嵇少峰看来,小贷出租牌照一是出于盈利的考虑;另一方面也有“保牌”的目的,避免因长期没有发展业务而被监管职能部门取消经营资格。

  此次罚单是否意味着全国范围内的出租行为将得到遏制?在行业出清和竞争激烈的环境下,原先进行出租的小贷公司接着将何去何从?对此,嵇少峰认为,此次处罚仅是单一地方监管职能部门的监察管理行为,由于地方金融监管是各省独立的,各省市监管标准、理解、能力不同较大,因此这一处罚其实不意味着全国范围内的出租行为能够得到遏制。

  但嵇少峰也指出,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强,和信贷市场风险的袒露,出租牌照的危险将越来越大,建议相关小贷公司谋求更合规的合作模式。可以尝试长期的股权合作,争取获得监管的支持,让承租方正式成为股东。对背景复杂、业务状态不好的承租人,要及时退出合作,并认真处置后续事宜。

  王鹏也表示,此次罚单意味着监管职能部门对于小贷行业的监察管理力度正在加强,对于出租经营许可证等违规行为将采取更加严厉的打击措施。原先进行出租的小贷公司需要立即停止出租经营许可证等违规行为,强化内部合规管理,确保业务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对于无法适应监管要求的小贷公司,可以商酌寻求合规转型或退出市场,以避免更大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流失。

  在业内人士看来,由于小额贷款行业存在资金成本高、品牌效应弱、技术储蓄不足等情况,在竞争激烈的普惠金融市场,生存难度正在不断上升。由此,谋求转型也是很多小贷公司当前的一大重要任务,其中,委托贷款也是方向之一。

  记者了解到,目前,重庆、湖南、山西等多地的金融监督管理局正在积极为达到标准的小贷公司开展委托贷款提供政策支持。好比2023年6月,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印发《小额贷款公司委托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2023年11月, 大同市 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下发《关于同意 大同市 城区御鑫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委托贷款业务的批复》,同意 大同市 城区御鑫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委托贷款业务。

  如何理解委托贷款与出租牌照之间的界限?在冰鉴科技研究院顶级研究员王诗强看来,委托贷款是指受托人根据指定用途发放贷款,有明确的贷款对象、贷款规模,和用途等信息,金融机构负责风控,保证业务合法合规,委托人承担资金收不回的损失。而出租牌照则是将经营权全部外包,如果承租方非法经营,容易引发贷款人、金融机构等利益相关方权益受损,且持牌机构可能很难发现,也无法控制。

  以前述的暂行办法为例,委托贷款业务中的委托人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且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委托贷款业务相应风险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委托人无重大非法和不良信用记录;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委托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夫妇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同时,暂行规定中也严格要求,办理委托贷款业务的小贷公司最近一年分类评级需要达到A类,且获得评级后至申报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前无重大非法行为等。小额贷款公司单笔委托贷款金额应在100万元(含)以上,在任一时点上接受的委托人不能高于50个、委托贷款资金总额不能高于净资产的1倍。小额贷款公司接受的委托贷款期限不能高于1年,委托贷款利率不能高于相关法律法规对利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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