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开年,即有前金融监管干部被查。
1月3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纪律检查监察组、 吉林省 监察委员会消息,目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纪律检查监察组、 吉林省 监察委员会对原 中国银行 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高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党委会议考虑决定,给予高飞开除党籍处罚,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其实,高飞其实不是个例。2023年以来,金融反腐持续升温,“打虎”节奏颇为密集。第壹财经记者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梳理发现,当年金融系统内接受执纪审查的干部超过100名,涉及银行、保险、证券等领域。
在这些接受调查的金融干部中,接近七成之前在银行系统任职。而结合部分后续党纪政务处罚内容来看,信贷领域是金融干部非法的重灾区,“靠金融吃金融”、以贷谋私等情况频发。银行信贷作为资金提供的主要渠道,是典型的资源富集、权力集中领域,干部容易受到“围猎”,该领域监管亦正不断趋严。
银行系统被查干部占近七成
经查,高飞极度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与多人串供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调查。
另外据通报,高飞还被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职权或地位形成的有利条件,在承揽银行装修工程、高价出租门市房、获得银行借款、人事安排等方面为他人赚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刚刚过去的2023年,是金融反腐“打虎”频密之年。据记者不完全统计,2023年金融系统内接受执纪审查的干部为104名,远超2022年的70余名。其中,银行系统成为金融反腐的重灾区。在接受调查的104名金融干部中,有70名此前曾有银行任职背景,占比高达67.3%。
占比最高的是五大国有行,被调查干部达36名。
被调查人数最多的是我国 工商银行 ,共有10人。其中包含2名中管干部,分别是我国 工商银行 原党委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刘立宪和中国 工商银行 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张红力。另外,还有3名总行干部、5名地方分行干部被调查。
中国银行 被调查人数为6人,其中最典型的是我国银行原党委书记、老总刘连舸。2023年3月3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告称刘连舸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同年10月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刘连舸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侦查调查,并通报其存在的多项违法违纪情形。
另外, 交通银行 、 农业银行 、 建设银行 2023年被调查的人数分别为6人、8人、6人。
政策性银行方面,共有13位干部落马。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被查人数分别为7人、4人、2人。其中包含的2名中管干部均来自国家开发银行,分别是该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周清玉,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王用生。
除五大行和政策性银行外,股份行、城商行、农商行共有21人被查。其中有2位落马的中管干部来自“光大系”。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光大集团”)原党委书记、老总李晓鹏、唐双宁分别在4月、7月被查,前者在2017年12月~2022年间任光大集团老总、党委书记,后者在2014年12月~2017年12月任光大集团老总、党委书记。
从2023年中管干部被调查情况看,除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肖星外,其余7人均具有银行背景。
值得注意的是,退休即是“安全港”的幻想被再次打破,据记者不完全统计,这些接受调查的官员中,有多名均在退休后或临近退休阶段被查。有人退休6年后被查,如唐双宁,1954年诞生,2017年12月卸任光大集团老总、党委书记。2023年,唐双宁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从卸任到接受调查间隔6年之久。
类似的还有张红力,2018年因“家庭原因”辞任工行副行长,时年53岁。而在2023年12月张红力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彼时距其卸任已过去5年时间。
也有人临近退休就被查。2023年5月,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周清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而在2022年7月,周清玉被相关部门发文宣布免职。他按理应于2022年9月年满退休。
另外,处罚的进度也进一步加快。许多年内被调查的金融干部已经被处罚。例如周清玉,在5月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后,11月被开除党籍。12月14日,最高检官方网站通报信息显示,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 吉林省 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周清玉作出逮捕决定。
信贷领域成重灾区
随着金融反腐持续发力,银行系统腐败不断浮出水面,其中信贷审批里的权钱交易已成为腐败、犯罪的高发区。
例如,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中,刘连舸被指大举违规插手信贷项目,违法发放贷款,造成重大金融风险。违规干预资金借贷,私自留存涉密资料。同时,“靠金融吃金融”,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项目合作等方面谋利,其实不是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晓鹏则被指长期以权谋私,“靠金融吃金融”,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业务承揽等方面谋利,其实不是法收受巨额财物。
多名国有大行省分行原行长也因信贷问题被立案侦查。例如 交通银行 云南省 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李大军被指“管贷款吃贷款”,违法审批发放贷款、出具金融票证,数目特别巨大。 中国银行 江西省 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张东向被指违规干预和插手贷款审批发放。
以贷谋私的一个主要表现,是与贷款客户秘密交易、不正当往来。记者了解到在上述多名落马高官的通报中都涉及长期权钱交易往来。例如,刘连舸被指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出入私人会所、接受滑雪和旅游安排,长期借用管理对象车辆。周清玉也被通报称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大举收受礼品、礼金。
而从中国裁判文书网已披露的部分案件,也可窥见该类权钱交易的细节。例如,在今年披露的案件中, 工商银行 湖南省 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张恪理受贿100多万元、违规批复3亿元贷款的事实浮出水面。2011年至2014年,曾某为在贷款事项上获得张恪理的帮助和维系两人关系,先后九次送予张恪理现金合计104万元。2013年5月,曾某请托张恪理在佳和名都二期项目申请工行贷款时提供帮助,张恪理同意并安排当时担任工行房地产业务部总经理的李江涛予以关照。同年9月,佳和名都二期项目获得工行3亿元的贷款授信额度,后实际提款1.85亿元人民币。
以贷谋私背后,根源或在于内控问题。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此前发布的文章显示,目前,我国的融资结构以间接融资为主,大部分企业资金来源于银行借款。银行信贷作为资金提供的主要渠道,是典型的资源富集、权力集中领域,干部容易受到“围猎”。目前,从商业银行各业务条线和管理事项的授权安排看,分行“一把手”是人权、事权、财权的最终责任人,尽管内部有集体审议机制,可是在“一把手”可以直接决定或影响员工岗位、薪酬、职务等情境下,有的党委班子集体决策机制流于形式,形成“一言堂”。
不过,强监管态势不断延续下,信贷违规尔后或将逐步减少。最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省局、分局密集发布了一批监管罚单,多家商业银行因在贷款业务上存在非法行为而被监管职能部门处罚。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超监管限定比例对小贷公司发放贷款,违规为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等原因被罚款550万元。都江堰金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因违规开展同业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融资,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贷款“三查”不尽职等原因被罚450万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信息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共处罚银行保险机构2978家次,处罚责任人员5512人次,罚没合计63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