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披露即将拉开序幕,年报审计问题也成为市场关注焦点。《经济参考报》记者梳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各地证监局官方网站信息发现,截至1月7日记者发稿,2024年以来,已经有10家会计师事务所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系统开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书或行政监管措施(统称“罚单”),数量合计已达13份。从处罚原因来看,被“点名”的会计师事务所均是在年报审计进程中,被发现在内部治理、质量控制和职业道德等方面存在许多问题。
开年以来10家会计师事务所收“罚单”
1月5日,浙江证监局发布的一份行政监管措施公告显示,经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兴财光华”)及注册会计师濮舒清、杨如玉在执行 元成股份 2022年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项目中存多个问题,具体包含部分控制点未实施控制测试、营业收入审计不到位、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审计不到位、第叁方回款审计不到位等。就此,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中兴财光华及濮舒清、杨如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这其实不是今年中兴财光华第壹次被监管点名。1月2日,浙江证监局一口气发布了4份针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告,因在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中存在许多问题,包含中兴财光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汇所”)及多名注册会计师均被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受到了行政处理。1月2日,北京证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理决定书显示,在担任东方网力财务报表审计机构期间,北京中天华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简称“中天华茂”)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在东方网力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未勤勉尽责。北京证监局决定对中天华茂责令改正,暂停其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并合计罚没逾870万元;同时对中天华茂旗下多名注册会计师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记者梳理发现,截至1月7日发稿,2024年以来,包含浙江、北京、江苏、内蒙古等地证监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专员办发布了很多对于会计师事务所的行政处理决定书或行政监管措施,被“点名”的会计师事务所共有10家,“罚单”数量合计已达13份。其中,中兴财光华、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汇所均被监管“点名”2次。从处罚原因来看,收到“罚单”的会计师事务所均被发现在年报审计进程中在内部治理、质量控制和职业道德等方面存在许多问题。
证券市场审计执业问题多发
近年来,证券市场审计执业问题仍显现多发态势。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9月5日发布的《2022年度证券审计市场分析报告》(简称《报告》),2022年度,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共对16家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进行了21家次、51人次的行政处理,较2021年分别增加7家次、19人次。
《报告》显示,2022年证券市场审计执业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集中反映在,财务舞弊审计相关问题方面,包含未充分识别应对收入相关舞弊风险、未充分应对利用资产减值等会计估计操作利润相关舞弊风险、未充分应对低估负债及成本费用的舞弊风险等;独立性相关问题方面,包含在审计客户中拥有经济利益、约定或有收费条款、项目签字会计师未进行本质轮换、为审计客户提供存在独立性冲突的咨询业务等;内部控制审计问题方面,包含未能充分识别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未能恰当执行内部控制相关审计程序、未能准确认定内部控制缺陷的影响水平等;非标报告相关问题方面,包含未恰当考虑持续经营事项、未审慎评估错报的广泛性、未审慎判断上期非标事项对本期审计意见的影响等。另外,还有重大非常规交易会计处理问题、利用专家工作相关问题、信息系统审计相关问题等其它问题。
《报告》指出,上述问题反映出部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疏于质量管理,部分注册会计师未能保持独立性和职业怀疑态度、专业胜任能力欠妥,未能有效识别和应对财务舞弊等重大错报风险,审计意见不严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对相关问题开展检查,并将持续强化证券审计监管,加大对财务舞弊的打击力度,从严查处会计师事务所非法行为,同时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的专业联系和监管协作,切实督促中介机构勤勉尽责、规范执业。
监管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
审计制度是资本市场最基础、最重要的制度安排之一。全面注册制下,会计师事务所作为资本市场“看门人”,在提高资本市场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施展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功能中施展着重要的条件性保障作用。近年来,监管层持续采取措施,压实中介机构等“看门人”职责,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中介机构严厉惩戒。
2023年9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合规手册(2023年)》,意在进一步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增强合规意识,规范执业行为。
2023年11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传递学习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时指出,要加强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健全防假打假制度机制,完善行政、民事、刑事立体追究责任体系,对财务做假、欺诈发行、操作市场等犯法行为重拳打击,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中介机构严厉惩戒。2023年12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时强调,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切实把监管“长牙带刺”落到实处。
2023年12月29日,针对紫晶存储欺诈发行、信披非法行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分别与4家涉案中介机构签署了承诺认可协议。根据承诺认可协议,4家中介机构应当缴付承诺金并进行自查整改,以纠正涉嫌犯法行为、赔偿有关投资者损失、消除损害或不良影响。4家中介结构应缴付的承诺金合计为12.75亿元人民币,前期已通过先行赔付程序赔付投资者损失10.86亿元人民币,还应当缴付承诺金1.89亿元人民币。
“全面注册制下,监管对中介机构的责任要求愈发严格,需要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净化资本市场生态。关键是要提高执法的效率、水平和法律的威慑力。同时,中介机构自身也要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执业道德水平。”有投行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