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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症】东方快评 - 给-减肥神药-戴上-监管笼头-
浏览次数:【580】  发布日期:2023-7-27 10:32:37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专题:适应症】 【糖尿病】 【处方药】 【减肥神药】 【监管笼头】 【GLP
 

  在治疗糖尿病的同时还兼具减重功效,GLP-1受体激动剂成为药物研发的热门赛道,国内市场也有望达到百亿元人民币,多家企业竞相开发。这时,由于监管机构给出的潜在引起甲状腺癌的危险,GLP-1受体激动剂近期也遭遇了冰火两重天的“待遇”。记者观察发现,在互联网平台,一些减重药物的销售,还存在审核不严、超适应症售药等现状。(7月25日《新京报》)

  据介绍,目前市场上的GLP-1受体激动剂是用来治疗糖尿病的处方药,已拿到减重适应症的GLP-1受体激动剂只有利拉鲁肽和司美格鲁肽。其中,利拉鲁肽减重适应症于2014年获美国食药监局(FDA)批准,被称为“减肥神药”的司美格鲁肽减重适应症于2021年6月获FDA批准。2021年4月,司美格鲁肽在我国获批,用于治疗成人2型糖尿病及降低2型糖尿病合并心血管疾病病患的心血管不良事件风险,但并没有获批用于减重。

  《中国超重/肥胖医学营养治疗指南(2021)》提到,考量到种族不同并结合我国人口的特点,建议中国人群中BMI≥28kg/m2且经过三个月的生活方式干预仍不能减重5%,或BMI≥24kg/m2合并高血糖、高血压、血脂异常、负重关节疼痛、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等肥胖相关并发症的病患之一,在生活方式和行为干预基础上推荐应用药物减重治疗。这就是说,不管什么“减肥神药”,都需获批该药物的减重适应症,不然属于“超适应症用药”。

  根据我国《药品管理法》,任何一款药品其所对应的适应症,都应当通过临床试验验证其有效性、安全性,并通过药监部门相关机构的审评审批后,方可标注、宣传、临床使用。假如不在适应症范围内用药,就属于“超适应症用药”。医师确需“超适应症用药”,务必有特别明确的证据支持用药对病患的获益更大,才能得以应用。好比,需开具司美格鲁肽处方药,前提务必针对患有糖尿病的肥胖患者,且符合BMI≥28kg/m2的肥胖标准。

  因为已经有大量的研究证明,所有减重药物都可能造成一些副作用。公开资料显示,美国FDA在2021年7月至9月的不良事件报告中披露,利拉鲁肽等GLP-1受体激动剂可能造成胆囊相关疾病。司美格鲁肽常见异常现象为胃肠反应,包含饱腹感、厌食、恶心、呕吐、腹泄、便秘等,这些在网友们分享的笔记中基本上都有提到。可见,对于不适合使用降糖药物的人而言,滥用 减肥药 可能适得其反,未就医盲目注射“减肥针”是不妥当的。

  尤其需要警惕的是,司美格鲁肽作为处方药,在国内还没有拿到减重适应症的情景下,在一些互联网平台就可以轻松买到,这说明平台对购药审核不严。据了解,在互联网售药平台,司美格鲁肽的价钱一度超过千元,还造成原本有降糖用药需求的糖尿病患者们配不上药。另外,司美格鲁肽做假也时有发生。今年3月,浙江绍兴诸暨市公安局食药环知森大队侦破全国首例非法研发、生产、销售治疗2型糖尿病核心成分“司美格鲁肽”案件。

  对此,相关部门要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完善监管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对未经审批用于减重适应症、夸大宣传、制假售假等行为,发现一起严处一起。线下药店、互联网平台也要对处方药把好审批和监控关,防止药物滥用。尤其是执业医师包含临床医师,务必根据规范开药,不恰当的超适应症用药可能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只有给“减肥神药”戴上“监管笼头”,相关药物才能得到合理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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